来源:抽水蓄能行业分会2023-02-20
该项目建成投运后,每年可减少原煤约111万吨,减排二氧化碳约207万吨,减排二氧化硫约0.69万吨,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对运城市如期实现“双碳”目标将起到积极作用。
来源:电网头条2023-02-20
11月启动以来,截至2023年1月底,国家电网已经累计外送疆电6258亿千瓦时,可供全国14亿人用194天;累计外送风电、光伏发电等“绿色”电力超过1730亿千瓦时,相当于减排二氧化碳14129万吨,二氧化硫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3-02-20
安徽省发布地方标准《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其中规定现有企业人工干燥及焙烧流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为20/100/100mg/m3,2023年5月1日起实施。
其中规定现有锅炉自2023年7月1日起执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标准分别为燃煤锅炉10/35/50mg/m3,燃气锅炉为5/35/50mg/m3,其它锅炉为10/30/50mg/m3。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3-02-20
年辽宁绿电年度(多月)交易中,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购买绿电0.62亿千瓦时,购买绿证18.8万张、折合绿色电能1.88亿千瓦时,合计消费绿色电能2.5亿千瓦时,相当于节约标准煤9万吨,减排二氧化碳24万吨、二氧化硫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23-02-20
2017年2月,经天津市环境监控中心对天津某新能源科技公司锅炉净化设施出口现场监测,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时均值)为377mg/㎥,严重超过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上述行为造成二氧化硫、一氧化氮、烟尘等大气污染物的在线监控数据与实时上传到国家环保部门的监控数据严重不符,致使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不能有效监控该企业烟气污染物是否超标排放。
来源:混沌能源2023-02-17
与相同发电量的燃煤电厂相比,电厂每年可减少排放二氧化碳937.7吨、二氧化硫0.18吨、氮化合物0.2吨。
来源:威海新闻网2023-02-17
项目达产后年发电量达45亿千瓦时,每年可减少燃煤140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370万吨、氮氧化物9000吨、二氧化硫1万吨,为山东省新增能耗指标100万吨标煤,实现销售收入18亿元,新增就业500余人。
来源:国能神福(龙岩)发电有限公司2023-02-17
运行人员结合环保设施实际运行情况以及入厂煤质变化情况,根据负荷、入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粉尘浓度等参数的变化趋势有预见性地及时增减石灰石及尿素投入量,确保机组安全环保可控、在控。严格落实环保宣教。
来源:台山市人民政府2023-02-17
2020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5.4%、20.5%、19.3%、18.2%,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成功创建“广东省园林城市”“广东省文明城市”。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02-16
执法人员现场打开气瓶阀门,自动监测设备分析仪显示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和氧含量自动监测数据突降。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2023-02-15
距离西安市直线距离约70公里,装机容量为140万千瓦,总投资106.8亿元,设计年平均发电量23.45亿千瓦时,大致相当于西安市17天的全社会用电水平,每年可节约燃煤79.7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98.8万吨、二氧化硫
来源:给水排水2023-02-15
(5)本项目技改后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总排放量不得超出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许可排放量。...(2)污泥掺烧过程中产生的燃烧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汞及其化合物应达到《燃煤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31/963-2016)的要求,氯化氢、二噁英及镉、铊及其化合物、锑、 砷、铅、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整理2023-02-15
截至2022年11月底,天津电力市场累计成交绿电交易电量0.9亿千瓦时,有8家新能源企业和19家用能企业参与,累计已经减少标煤燃烧2.88万吨,减排二氧化碳7.18万吨、二氧化硫0.22万吨。...2023年天津绿电交易共有来自山西省和天津本地共计10家新能源发电企业参与,预计将减少标煤燃烧14.14万吨,减排二氧化碳35.25万吨、二氧化硫1.06万吨,满足了绿电消费企业对绿电长周期稳供应的市场需求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3-02-14
电站建成后,每年可节约燃煤79.7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98.8万吨、二氧化硫1.6万吨。
来源:四平市人民政府2023-02-14
农林生物质从生长到最终利用的全生命周期内不增加二氧化碳排放,生物质发电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等污染物也远少于燃煤发电。...污染物废弃物排放主要包括废水和废气,其中废水污染主要指标为废水排放量、化学需氧量排放量、氨氮排放量等;废气污染指标主要为二氧化硫排放量、氮氧化物排放量等。
来源:抽水蓄能行业分会2023-02-14
来源:台州生态环境2023-02-14
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五)通过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有毒物质的;(七)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或者干扰自动监测设施,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