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2022-12-11
2022年09月0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3.3.4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022-12-09
3.2.3项目经理:必须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签定正式劳动合同1年以上(提供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担任过1个(及以上)10mwh磷酸铁锂储能电站的项目经理,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包括项目经理任命书
来源:北极星售电网2022-12-09
4.1.1 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4.1.3项目经理、项目组主要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复印件【提供项目组成员2022年9月至2022年11月的连续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来源: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2022-12-08
(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的扫描件;投标人2021年12月至今期间(费款所属时期)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的扫描件
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2022-12-08
提供本单位2022年09月至2022年11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印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提供本单位2022年09月至2022年11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加盖印章,需体现人员姓名,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2-12-08
(三)从业人员需提供能够证明售电公司全职在职员工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职称证书。从业人员不能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售电公司重复任职。
来源:浙江发展改革委2022-12-08
来源:宝华智慧招标共享平台2022-12-08
3、拟承担本项目的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及符合地方、国家、行业规定的相关资格(提供相关资料证明或作出相关承诺)。4、中国宝武集团项目未列入禁入名单的投标人。
来源:浙江省发改委2022-12-07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07
鼓励银行、保险、证券公司等专业机构投资者加大省内基础设施reits产品的战略配售和投资力度,鼓励社保基金、养老金、企业年金等参与投资。
来源: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12-07
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专业(发输电)证书,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时间需在公告发布之日后);业绩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
来源: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2022-12-06
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或2022年最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需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或2022年最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来源: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2-12-06
注:①上述负责人均应在投标人企业缴纳社保,且不得相互兼任;②提供人员在投标人开标前十二个月内的任意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证明。
来源:淮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22-12-05
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2022年4月~2022年11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提供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或社保主管部门网页查询截图,且至少包含养老保险)。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2022-12-05
建立集体经济奖励激励机制,实行村干部绩效报酬与集体经济发展效益挂钩,鼓励县(市、区)党委、政府采取财政奖励、社保补贴、生活补助等方式对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进行奖励激励。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2-12-05
3.2.3 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副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应与投标人有正式劳动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 ;总监理工程师自
来源: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2022-12-05
同时需提供查询真伪的信息(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如外省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92号文件中规定的
来源: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2022-12-05
(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