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7-19
流域上下游县(市、区)应当以签订横向生态补偿协议为契机,健全完善区域联防共治机制,共同推进流域保护与治理,联合查处边界地区环境违法行为,推动实现跨界重大工程项目环评共商、突发水环境污染应急事件联合处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7-17
聚焦发现和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重复检查、随意监管、执法不公问题,推进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坚持计划统筹。
来源: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1-07-16
对当事人采取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61万元。
来源:甘肃省生态环境厅2021-07-15
第二十五条 正面清单企业存在轻微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并及时纠正且未造成环境危害后果的,可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应当督促尽快整改。...第二十九条 正面清单企业存在恶意超标排放且未主动报告,或存在其他严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应当依法从重处罚,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应当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来源:《环保产业》2021-07-14
对于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和弄虚作假情况,黄润秋表示:“对环境违法行为尤其是弄虚作假行为,要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来源:陕西省政府2021-07-14
开展排污许可执法检查,加强辖区建设项目“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督执法,严厉打击无证排污、超标超总量排污、未批先建、未验先投、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7-13
生态环境部门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公布举报、投诉方式,对举报、投诉大气环境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1-07-08
行政处罚信息是指地方各级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土壤法》等法律法规,对从业单位和个人环境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具有法律效力文书的情况。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21-07-07
特别依据:一年内存在未批先建,超过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浓度或排放量排放大气污染物,未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等环境违法行为,受到环境行政处罚的,不应评为a、b级。
来源:内蒙古生态环境厅2021-07-07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于2021年6月5日,对内蒙古鄂尔多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下达了环境违法行为责令改正决定书(内环责改〔2021〕4号),责令该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不断增强企业尊法守法意识,压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自觉履行法律义务,营造良好的法律氛围具有重要意义,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必将推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向更加深入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1-07-07
(第五章)(五)完善环境违法行为法律责任为了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条例》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进行了优化完善。...市生态环境部门派出机构可以以自己名义开展辖区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依法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深圳人大2021-07-07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2021-07-06
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⑥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⑦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⑧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内蒙古生态环境厅2021-07-05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7-02
(二)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理单位的污染防治措施的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三)市公安部门负责对餐厨垃圾收集、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进行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7-02
对被依法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或者停产整治措施,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拒绝、逃避监督检查以及屡次实施环境违法行为等情节严重的违法情形,应当从严从重扣分。...从事废弃物海洋倾倒的企事业单位等从事环境治理的企事业单位;三是生态环境监测、检测和检验单位,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碳排放核查和交易单位,防治污染设施维护和运营单位等从事环境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四是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受到行政处罚的企事业单位
来源:宝安日报2021-06-29
按照《深圳市生态环境专项执法“利剑五号”行动方案》要求,以环境要素质量提升为目标,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深入开展各项执法行动,突出精准执法、科学执法、科技执法、依法执法;在坚持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同时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1-06-29
未造成危害后果,天门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相关规定,适用《湖北省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事项清单(2021年版)》第12项以及《天门市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首次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目录清单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06-28
有效期内,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可采用修订公告的形式对正面清单动态优化调整,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并将不再符合条件的企业及时移出,对存在恶意偷排、篡改台账记录、逃避监管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移出后不得再次纳入
来源:盘锦发布2021-06-27
第十九条【举报奖励措施】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公布举报电话、网址等,建立健全大气污染举报处理机制,鼓励举报污染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致使大气环境遭受破坏的;(二)未依法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三)违反规定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四)未落实秸杆焚烧防控所应承担责任的;(五)应当依法公开大气环境信息而未公开的;(六)对大气环境违法行为包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