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6-05
第二十五 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物料堆放场所、预拌混凝土及砂浆生产场所未按要求采取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市、县(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物料堆放场所、预拌混凝土及砂浆生产场所责任单位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6-04
第五十六条【建设单位施工现场扬尘防治】 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当要求投标人制定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并列入评审内容。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应当在工程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参与工程建设的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单位的要求,制定施工、运输扬尘污染防治方案,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第五十八条【施工单位现场扬尘防治责任】 施工单位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扬尘防治工作。
来源:中国发展网2019-06-04
因此,建议在《土地污染防治法》的基础上,加快对重金属土壤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地,明确具体标准,为重金属污染防治提供法律和具体实施保障。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6-03
来源:危险废物处置平台2019-06-03
6、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对仍未能利用的废物或残渣最终必须达到国家规范要求。...3、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终止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并对未处置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理。
来源:法制网2019-05-31
二是水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到位。结合疏整促专项行动,拆除违法建设,清理河道及周边垃圾,开展截污治污和生态修复,完成全市141条段、约665公里黑臭水体的治理工程。
来源:威海市生态环境局2019-05-30
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应当采取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第二十二条 利用危险废物,应当采用国家倡导的、先进的生产工艺和设备。废铅酸电池、废矿物油和废含汞灯管等危险废物,应当按照国家、地方规定回收利用。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9-05-27
管理要求:应保持废铅蓄电池的结构和外形完整,严禁私自损坏废铅蓄电池;第ⅱ类废铅蓄电池应当妥善包装,放置在耐腐蚀、不易破损变形的专用容器内,单独分区存放并配备必要的污染防治措施。...试点单位应向社会公开试点工作方案,承诺不接收非法的废铅蓄电池和“以旧换新、销一收一”的回收政策,公开废铅蓄电池收集网点和集中贮存点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运输车辆信息和收集作业人员联系方式,环境保护制度和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等信息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5-27
城管、交通、公安交管等部门在重点保障区域对泥头车、砂石运输车“扬撒滴漏”和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巡查监督和执法查处,加大对未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运输单位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对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现场配套搅拌站开展监督检查,对未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的依法查处。开展非法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取缔“回头看”行动,发现一个、取缔一个,杜绝死灰复燃,巩固治理成效。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5-27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5-27
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明确工业炉窑许可排放量及污染防治措施要求,提升行业环境治理水平,推动淘汰落后工艺,并根据生态环境部的相关要求提前核发部分行业企事业单位的排污许可证。
来源:中国环境报电子报2019-05-27
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应勇,江苏省委副书记、省长吴政隆,浙江省委副书记、省长袁家军,安徽省委副书记、省长李国英分别介绍了本省市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措施工作进展、下一步安排和有关政策建议。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5-24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5-22
第二十三条【搬迁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预防】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或者未将监测数据报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二)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按年度报告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或者未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的;(三)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企业事业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或者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制定
来源:泰州日报2019-05-21
5月30日前水污染防治措施不达标的港口企业,一律停止其港口经营行为,进行整改。各辖区港口码头企业在码头前沿要设置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公示牌,注明海事部门举报电话。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5-21
由市直各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对平凉中心城区相关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日常巡查;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组织,对平凉中心城区“六张清单”重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由市大气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5-21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5-20
第七条【设施设备建构筑物拆除】 企业事业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者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第二十七条【风险管控修复施工期间的法律责任】 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单位未落实相关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的,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主要责任人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5-20
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十五条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严重污染大气环境的项目。...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全文)目 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有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