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17
(五)废弃的电器电子产品应当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产品销售者、维修机构、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场所标注的回收处理提示信息预约回收,或者投放至指定的回收点;(六)禁止将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医疗废物、动物尸体
来源:舟山生态环境2020-12-17
2021版《名录》不再简单规定“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而是列出了医疗废物有关种类,并规定“医疗废物分类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执行”。
来源:韦伯咨询2020-12-17
6.1万吨,含疫情医疗废物3405吨,做到了“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四川省危废产量及处置整体情况四川省危险废物来源广、种类多、数量大,产生量逐年增加,2019年全省产生量约390万吨,同比增长8.3%,位居全国第六位,产生类别涉及《国家危险废物名录》46大类中的40种,疫情防控期间,全省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
来源: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2020-12-16
新版“限塑令”与2007年国务院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即老版“限塑令”相比,控制对象由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扩至超薄农用地膜,包括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的塑料制品等
来源:闽西日报2020-12-16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废物、建筑垃圾等废弃物的处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执行,不得混入生活垃圾。农村生活垃圾无法按照第二款规定分类投放的,可以先分为厨余垃圾与其他垃圾两类进行投放。
来源:太行日报2020-12-16
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2-16
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证件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在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专用标识的民政救助专用车辆;(6)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防汛车辆、应急抢险车辆、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15
禁止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农业固体废物等混入生活垃圾投放。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餐厨垃圾的控制和管理,提高餐厨垃圾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配备使用符合标准的运输车辆密闭化运输生活垃圾,在运输过程中不得丢弃、遗撒垃圾以及滴漏污水;(四)生活垃圾运输线路应当避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五)不得混合收集、运输已分类的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医疗废物
来源:安庆新闻网2020-12-14
“下一步,我们将建立覆盖全市的市、县两级医疗机构暂存点、医疗废物集中暂存点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医疗废物综合监管系统,将辖区内所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监管全部纳入管理。”
来源:东莞阳光网2020-12-11
当前,东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弃物、医疗废物呈逐年增长的趋势。...其中,2017至2019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分别为522.9万吨、630.95万吨、740.51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分别为28.6 万吨、33.15 万吨、37.14 万吨,全市卫生机构医疗废物产生量分别为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12-11
加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处理,重视新污染物治理。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制,推进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加大环境公益诉讼力度。
来源:《环境保护》2020-12-11
2020年1月19日,我国再次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新版“限塑令”),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小于0.025毫米)塑料购物袋、超薄(小于0.01毫米)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来源:河北新闻网2020-12-11
2、除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提供保障的运输车辆(含运送医疗废物)及军队、警务、环境执法、消防、应急、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园林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
来源:湖北省政府2020-12-10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10
第十七条 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农业废弃物、病死及死因不明的动物,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处理,禁止投放至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09
第五十五条 医疗废物实行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及可追溯的制度,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按照卫生健康、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自建或者购买服务等方式建设医疗废物追踪管理系统,实现医疗废物可追溯管理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0-12-07
元/公斤;2、无床位医疗卫生机构:月产生医疗废物100公斤以上3.3元/公斤,月产生医疗废物30-100公斤的260元/月,月产生医疗废物10-30公斤的145元/月,月产生医疗废物10公斤以下的90元
12月5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作部署,结合甘肃省价格改革进展和实际条件,甘肃省发改委调整修订了《甘肃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 据了解,《清单》涉及交通服务收费、公用事业服务收费和其他特定服务收费三个方面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12-07
2、除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提供保障的运输车辆(含运送医疗废物)及警务、环境执法、消防、应急、急救、抢险、邮政(快递)、保险勘验救援、民生保障、环卫、园林作业车辆和单位通勤车、公交车、出租车、清洁能源汽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12-04
第四章 污染防治第三十三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采取防治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温室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