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0-15
操作规程和污染控制标准处理生活垃圾;(四)按照规定及时治理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噪声、粉尘等,防止次生污染;(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与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1-10-15
“碳足迹计算器”是国网天津电力在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节能降碳,绿色发展”主题系列活动中发布的一款创新工具,可帮助居民更加直观地了解个人碳排放情况,引导居民自愿践行低碳生活理念。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15
5.3 对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的频次、采样时间等要求,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污染源监测的技术规范执行。5.4 水样的采集与保存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分析方法标准的规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14
第十七条 市州生态环境局应充分发挥移动执法系统的作用,依法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监控排污单位的污染物排放情况。
来源:中国能源报2021-10-14
“能源碳总览”展示常州市总体用能情况和碳排放情况,“全域碳计量”展示常州市的发电碳排放情况、碳流分布明细和用电碳信息,“全链碳响应”展示常州全市的低碳响应资源分布情况和低碳响应给全市带来的减碳效益,“全景碳足迹
以“两高”行业为主导产业的园区应试行开展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对现有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碳排放调查和分析,研究碳排放环境影响评价指标,对规划实施后碳排放情况进行预测,提出碳减排优化调整建议及管控对策措施。
来源:凌波微观2021-10-14
表3:2019年部分钢铁制造商碳排放情况数据来源:各钢厂官网但是,我国钢铁行业碳排放量也约占全球钢铁行业碳排放总量的50%。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0-13
市环境监测站应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测。第三十五条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与各医疗卫生机构之间有关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送、收费和处置等具体事项,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第三十八条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不定期的抽查市环境监测站应加强对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效果及污染物排放情况的监测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10-12
利用实地调研、台账抽查、智能终端采集等方式,对化肥农药投入、畜禽和水产养殖等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抽查核实。...根据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结合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结果,持续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来源:远东资信2021-10-12
3.碳排放权配额清算缴纳规则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核查重点排放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并将核查结果作为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依据。
来源:中咨研究2021-10-12
全球二氧化碳排放情况根据年鉴统计数据,2010至2020年全球由于化石能源消费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情况如图6所示。...2010至2020年中国由于化石能源消费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情况如图8所示。
来源:国际能源网2021-10-09
在信息公开方面,条例规定,控排企业应当在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后,及时公开上一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情况。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公开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配额清缴情况。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10-09
4.温室气体排放情况2019年,全区二氧化碳排放量17880.18万吨,同比增长7.03%;碳排放强度5.28吨/万元。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0-09
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应依法向社会定期公布固体废物的基本信息、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参与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社会监督。
加大对柴油车集中使用和停放地的入户检查,重点核查随车清单、车载诊断系统(obd)、污染控制装置、排放情况等。全面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及维护(i/m)制度。
来源:东方今报2021-10-08
绿色园区相比,更注重园区建设的系统性(碳中和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双循环(园区内部小循环经济与园区之间大循环经济)、硬约束(各类与碳排放相关的检测指标或成为园区的约束性指标)和智能化(可随时监控能源利用和碳排放情况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10-08
并保持正常运转;(三)建立处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运输单位等,并定期向生活垃圾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与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测设备联网,实时监测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08
公开的内容及方式11.2.1 电镀园区及企业应设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生态环境部门有关规定主动公开环境管理重要信息,如园区环境状况公告,公布园区污染物排放状况、企业达标排放情况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9-30
随机抽查事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三)排污许可制度落实及证后执行情况;(四)碳排放情况;(五)辐射安全项目管理情况;(六)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