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6-05
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加大路检路查力度,定期开展环保、交通、公安联合执法检查;在货车通行主要道路、物流货运通道、进城主要卡口等,大力整治柴油货车超标排放行为;开展入户监督抽测,对物流园区、货物集散地
完善区域协作工作机制,落实长三角区域大气环境监测预报、应急联动、标准统一、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科研合作、重大活动保障等方面协作重点工作。积极参与区域重污染天气联合应对工作。...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保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
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环保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加强柴油货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6-05
来源:中国网视窗2019-06-04
开展泥头车联合执法行动,查扣违规泥头车、砂石物料运输车1886台。同时,重新发布高污染禁燃区通告,将全市划为高污染禁燃区,实施iii类(严格)管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6-04
统筹协调和动员全市力量,采取联合执法、驻地督办等方式,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市大气办牵头,市环保督察办配合,市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38.扎实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以平川县区为重点,建立完善网格化监管工作模式,强化和夯实基层属地监管责任;继续从公安、自然资源、住建、城市管理、交通运输、水利、市场监管等执法部门各抽调两名精兵强将,充实到市大气办,组建多部门联合执法队伍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9-06-04
第三十三条【执法联动机制】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执法联动机制,开展建筑垃圾管理联合执法,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6-03
来源:法制网2019-05-31
采用联合执法、全时执法、“点穴”执法等方式,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018年共立案处罚涉水环境违法行为407起,处罚金额 9201.45万元,切实发挥了法律法规的震慑作用。
来源:中国环境报电子报2019-05-31
完善区域环保联合执法互督互学长效机制,针对区域共性环境问题,开展相关互督互学研讨。加强交流合作,同步推进依法严管,重点对夏秋季挥发性有机物管控、秋冬季治污攻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5-28
推进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执法机制创新,重点加强对工业窑炉、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vocs污染治理、扬尘管控等执法监管,严厉打击“散乱污”企业,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尾气检测弄虚作假、屏蔽和修改车辆环监控参数等违法行为。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9-05-28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9-05-27
导读:健全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排查、协同推进、举报通报、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强化“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2020年年底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二、工作目标健全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排查、协同推进、举报通报、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发现一起整治一起,强化“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2020年年底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
建立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联动机制,打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05-27
(3)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全面落实“环保取证、公安处罚”的执法模式,强化机动车排气路检,利用全国统一代码 6063 依法处罚超标上路行驶车辆。...各镇街(园区)落实联合执法和管控措施,全面规范泥头车、砂石运输车运输作业。各级城管部门在开展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准运审批过程中,严格对运输车辆的车容车貌和封闭性进行勘验。
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开展在用车超标排放联合执法,建立完善环境部门检测、公安交管部门处罚、交通运输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强化检验机构监管。
加快建立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排查、协同推进、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强化“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攻坚战责任分工方案加快建立对“散乱污”企业整治动态排查、协同推进、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强化“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到2020年底基本消除“散乱污”企业污染问题。
建立职能部门联合执法、区域执法、交叉执法等联动机制,打击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二)扩大监测监控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