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政务服务网2020-03-09
本次公示的目的在于将项目概况、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相关的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愿意与公众进行积极的沟通和交流。
来源:环境监测实战2020-03-04
关于加强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2010〕116号,2010年8月18日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有效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办函〔2011〕1117号,2011年9月19日公布)、《关于加强“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运行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