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1-19
严格负面清单管理和产业准入管制,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划、与取用水相关的建设项目,要全面开展节水评价。严格审查标准,对高耗水项目、未达到用水定额先进值标准的项目,节水评价不予通过。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22-01-18
2021年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进一步缩短了长度、完善了管理制度、提高了精准度,首次明确对负面清单禁止投资领域的外商直接投资、证券投资进行差别化管理,为从事负面清单禁止投资领域业务的境内企业到境外上市提供了政策空间
来源:《党建》2022-01-18
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积极协调推进落实重大外资项目。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1-18
探索竞争性人才使用机制,推行“负面清单”管理,以实绩论英雄。用好省市下放的职称认定政策,建立职称评审“直通车”机制,探索完善特殊优秀人才认定标准,畅通中高级职称直接申报渠道。
来源:北极星碳管家网2022-01-17
适应功能融合需求,开展国有建设用地混合利用改革试点,制定混合用地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应。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17
加强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煤炭消费总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定投资负面清单,抑制高碳投资,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规模。严格实施节能审查制度,加强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
来源:《党建》2022-01-17
落实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抑制高碳投资,从严审批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全面实施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引导园区和企业主动治污减排。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严格执行“禁限控”目录,强化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提高化工项目准入门槛。从严管理工业园区(集聚区)以外化工企业,推动园外化工企业向化工园区搬迁,禁止限制类项目(搬迁改造升级项目除外)入园进区。
严格执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行新(改、扩)建项目排放污染物等量或减量置换。推进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支持产业补链强链延链。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14
进一步完善第三方评估,完善考核分类指导、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制度。...结合农用地质量类别划定成果,按照省统一部署,选择超筛选值耕地集中的地区探索建立超筛选值耕地农产品种植正负面清单。
来源:广西发改委2022-01-14
制定实施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和落后低效产能淘汰政策,大力推进冶金、有色、建材、电力、石化、制糖等传统高耗能行业企业实施节能技改和淘汰落后产能。
完善长江黄石段、大冶湖、保安湖、网湖等重点流域产业准入负面清单,调整以上地表水体沿岸产业布局,对高污染风险企业实施搬迁。依法开展涉水“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三、强化“三线一单”约束作用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简称“三线一单”)约束,协调好发展与底线关系,确保发展不超载、底线不突破。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13
建立污染地块管控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实施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准入管理;联合农业农村局完成农用地安全利用指标分配,完成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整治。...以辽河、蒲河、卧龙湖、东部林地山区等重要生态空间为重点,推进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线”落地,强化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作用。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1-13
科学核算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水资源承载能力,探索建立水效准入制度,编制地区产业负面清单,建立用水全覆盖监测体系,建设安全低耗供水体系,探索服务业节水新模式,大力推进海绵城市、绿色建筑建设,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效率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1-13
实施市场安全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空间和安全准入管理,健全完善高危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联合审批制度。
推进环评审批和监督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制度化、规范化,逐步建立以环保激励政策为主的正面清单、以环保约束政策为主的负面清单等分类管理制度。(四十五)建立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监测体系。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2-01-12
进一步完善草原自然保护地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对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和草原自然公园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严格管理生产和旅游等活动,保持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为野生动植物生存繁衍留下空间,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
来源: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2-01-12
落实能源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依法进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1-12
第二节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完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
来源:乘联会2022-01-12
5.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取消有利于市场化竞争2021年12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了《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在汽车制造领域,取消乘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以及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及两家以下生产同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