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2017-05-02
随着后续政策文件的出台和落实,政府对于土壤治理修复的监管将逐步规范。“土十条”出台后土壤污染治理相关政策文件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试点陆续启动,项目规模数量骤增。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4-28
(七)推进园区河道治理修复。...(四)制定全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建立动态项目库,把污染严重的化工企业遗留地块优先列入治理修复名单,逐步扩大治理修复范围。强化治理修复工程监管,严防二次污染。
来源:慧聪网2017-04-27
国家将在典型地区组织开展土壤污染治理试点示范,逐步建立土壤污染治理修复技术体系,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五是加强土壤环境监管。
来源:中国科学报2017-04-27
大型污染场地 图片来源:百度图片近日,第二届污染场地(地块)治理修复紫金论坛暨2017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高峰论坛在南京举行,针对掣肘污染场地修复产业良性发展的投融资问题,学界和业界专业人士展开高端对话,为场地修复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4-27
规划提出,到2020年,森林质量得到提高、生态功能不断提升,草地退化趋势得到基本遏制,荒漠生态系统治理修复稳步推进,湿地与河湖得到有效保护与恢复,农田保护性耕作和水资源管理进一步增强,城乡人居环境质量显著提高...以保护性耕作、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开展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农田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发,强化农田生态保育,加强退化农田改良修复,提高耕地质量和农田生态系统稳定性。
来源:点绿科技2017-04-26
而且,土壤修复能够带动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合装备药剂生产等相关产业发展。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4-25
(韶关市人民政府牵头)14.推进污染土壤治理修复示范工程。...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机制基本建立,调查评估、风险管控、治理修复等技术规范基本完善。
来源:中国科技网2017-04-25
近日,在江苏南京召开的第二届污染场地(地块)治理修复紫金论坛上,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易修复生态平台创始人黄锦楼发问。黄锦楼抛出的上述问题也引发了专家学者的热烈讨论。
来源:点绿网2017-04-25
随着土十条和《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我国土壤治理修复工作开始了新进程。曾遭受重金属污染的广西河地,据此中科院地理资源所环境修复中心研发了超富集植物与经济植物间作等修复技术。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4-24
市环境保护部门定期向市政府和省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土壤污染与治理修复工作进展。...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县区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取污染物隔离
来源:蔚蓝地图2017-04-23
含水层的污染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具有累积和滞后效应,而同时地下水污染具有较高的隐蔽性、复杂性,治理修复的难度和投入都十分巨大。
来源:国家发改委2017-04-20
完善国家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加大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力度,强化农产品产地安全和污染场地开发利用监管。实施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五是要加强生态安全监测与研判。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4-19
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上海环保局关于本市工业企业及市政场地再开发利用场地调查评估、治理修复单位2016年度考核评估结果的公示(第一批)已经公示。企业涉及场地修复工程施工、污染场地治理等。详情如下:
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 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组 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 下水、空气环境监测;发现污染扩散的,有关责任主体要及时采...推广耕地与建设用地治理修复,2017 年起,根据土壤污染 调查结果,推进轻中度耕地污染土壤治理与修复,同时结合各类 型建设用地地块清单、土地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建立需修复的 污染地块名录,实行动态更新
来源:重庆中科检测2017-04-19
治理修复监测的对象还应包括治理修复工艺排放的废气、废水及废渣等污染物,即为防止二次污染必须对可能产生的污染物进行监测。...》(渝办发〔2008〕208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污染场地评估咨询和治理修复单位名录申报指南(试行)的通知》(渝环发〔2013〕48号);《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完善重庆市污染场地评估咨询和治理修复单位名录申报指南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4-18
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修复的,禁止开工建设与治理修复无关的其他项目。...(市农经委、环保局牵头,市财政局等部门配合)24.开展我市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修复。按照风险可接受,技术可操作,经济可承受的原则,实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示范项目。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7-04-17
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污染地块,由所在地的县(区)政府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
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以及治理修复后的环境监测等环节的文件资料及论证评审资料,应当报市级以上环保部门备案。...经评估认定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污染地块,应当明确修复责任主体并编制治理修复方案,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扩散,治理达标前不得转为城乡住宅、公共设施用地和农用地。
来源:搜狐2017-04-01
可见,当前的各项调查精度远远无法满足土壤污染防控和治理修复的需求,市场空缺巨大,土壤监测领域蕴含着巨大的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