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4-07-11
定期编制发布“大零号湾”优质科创企业、企业家榜单,对上榜企业、企业家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三、激发企业创新动能(八)构建科技企业培育体系对首次达标的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分别给予200万元、400万元的奖励。
来源:临湘市人民政府2024-07-11
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的部门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三)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对碳达峰工作的宣传,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
来源: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07-11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推动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及综合利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7-11
成立了煤炭煤化工产业管理中心,优化了煤化工考核指标,设立了专项奖励。
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2024-07-11
对碳达峰工作成效进行考核评价,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实行通报批评和约谈问责。...(四)建立健全科技和人才政策完善低碳科研成果转化机制、奖励机制、监督评估机制、科技信息咨询服务机制以及国际合作交流机制。
来源: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4-07-11
制定碳积分正向激励机制,对于当年碳积分有盈余的企业给予政策奖励。
来源: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07-11
落实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配套奖励政策,支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力争到2027年,新增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30项。
来源:咸阳市人民政府2024-07-11
推广“环境问题随手拍”app,加大奖励力度,2024年以来,受理举报问题888件,发放奖金3.9万元,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的生态环境问题。二十五、咸阳市缺乏科学、精准、有效的环境监管体系和手段。
来源:北京市西城区发展和改革委2024-07-10
对获得市级奖励的节能绿色化改造项目,按照所获市级奖励资金的50%给予区级配套奖励;对获得绿色建筑市级奖励的绿色建筑二星级、三星级标识项目,分别给予15万元、30万元的区级配套奖励。
来源: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2024-07-10
(区发改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落实云南省鼓励外商投资奖励办法和用地、环保等要素指标支持政策。
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2024-07-10
来源: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4-07-10
来源: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07-10
在钒电池技术领域,大连融科储能公司与大连化物所产学研合作,立足自主创新,获得包括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在内的10余项奖励,牵头制定液流电池国内外标准近50项,专利拥有量稳居世界前列。
来源:青海省人民政府2024-07-10
完善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公众积极提供环境违法行为线索。中央、国有及省属企业带头践行绿色生产,推进治污减排。强化公民环境意识,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改善空气质量。...对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的市州,予以资金项目、荣誉表彰等方面奖励;对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标任务的市州,由省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并从资金分配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2024-07-10
制定了《常州市近零碳试点园区奖补政策实施细则》《常州市促进绿色电力消费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政策,包括对开展近零碳试点单位给予最高100万元的政策支持;支持创建“可持续灯塔工厂”,给予最高400万元奖励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2024-07-10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对在生态环境保护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八条【举报及奖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举报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来源:常州发改委2024-07-10
市发展改革委将验收通过的试点园区列入近零碳示范园区名单,并按规定向社会公示,结合公示情况提出奖励资金分配建议。5. 下达奖励资金。...市财政局对奖励资金分配建议审核确定后,按规定程序会同市发改委下达奖励资金。五、承担机制根据政策执行绩效,市和辖区、常州经开区两级按1:1分担资金。
来源:深圳市商务局2024-07-09
充分发挥前海“双15%”所得税、总部落户、办公租金、人才奖励、跨境金融、商贸物流等政策的产业引导作用。
来源:桐乡市人民政府2024-07-09
对试点示范项目中取得突出成效的单位部门,予以奖励并宣传推广。(四) 注重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相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的作用,定期开展建筑领域碳达峰的政策宣传、技术指导。
来源:南充市工信局2024-07-09
参照国家五部委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奖励积分评价体系标准给予一定奖励。第六条 支持氢能产业示范区(线)建设。...对氢燃料电池以及制氢、储氢、运氢、加氢、掺氢等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的生产企业,按照不超过相关产品投产后年销售额的2%给予奖励,连续奖励3年,累计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第三条支持氢能储运降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