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4-11-04
对于符合本条第(一)或(二)款规定,但尚未完成碳排放配额清缴义务的重点排放单位,应当在名录上标记为待移出。...标记为待移出的重点排放单位,可以停止履行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相关义务,待完成碳排放配额足额清缴后从名录中移出。
来源:黑龙江人大2024-11-04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第三十九条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