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2025-09-17
本月经营主体注册数据,注册生效经营主体名单、注销生效经营主体名单详见下表。...2025年8月,在陕西电力交易平台完成注册的经营主体共543家,其中售电公司15家,电力用户523家,发电企业5家。累计注册经营主体共18425家。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5-09-17
对经营主体的影响:一是对发电企业影响方面,请受影响电源,特别是阳西c厂、铜鼓b厂、铜鼓c厂、合和海风场关注中长期合同及代购市场电量的现货负偏差结算风险,合理调整中长期电量持仓比例。
来源:国家能源局2025-09-16
能进一步实现发用两侧共同参与现货市场,支撑新型经营主体和用电侧主体通过“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5-09-16
截至2025年6月底,广东参与交易的经营主体数量达11.5万家,相比2024年底增长15.29%,更多的市场主体参与到电力交易中,推动了交易规模的扩大。...广东共有26家经营主体成交,经校核后成交电量0.3亿千瓦时(广东侧),成交均价267.4厘/千瓦时(广东侧),其中绿色环境价值均价为1.7厘/千瓦时。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9-16
引导售电市场规范运营秩序,强化售电公司合规经营,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现就进一步加强售电市场规范运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详情如下: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售电市场规范运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各售电公司、有关经营主体:为进一步打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
二是推动各类经营主体同台竞争。坚持“技术中立”原则,以各类主体全面参与市场竞争为目标设计市场机制。...具体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优化现货交易机制,提出新能源全面入市下的现货市场机制优化方向,完善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参与现货市场机制;二是加快完善中长期交易机制,动态调整中长期交易签约比例,逐步实现较短时间尺度中长期与现货限价范围贴近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5-09-16
截至目前,国网承德县供电公司已完成122台公变的精准调档工作,覆盖全县 15 个乡镇,有效解决 2300 余户居民、46 家涉农经营主体的电压异常问题。
生活热水等用气)归为优先类,鼓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规划、用地、融资、财税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将已纳入国家级规划计划,气源已落实、气价可承受地区按照“以气定改”实施的新增农村清洁取暖项目归为允许类,允许经营主体在落实气源和经济可持续条件下有序发展
来源:《求是》2025-09-16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在政府采购招标中设定不合理条件,甚至进行直接指定交易,不同经营主体难以公平竞争,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来源:甘肃电力交易中心2025-09-16
当同一经营主体同时具有售电公司、虚拟电厂身份时,应通过企业管理员账号设置子账号,按类别分别进行注册。详情如下:
来源:华东能源监管局2025-09-16
会议充分肯定了前期长三角电力市场建设取得的成效,同时强调,建设统一交易平台是未来推进长三角电力市场的重要抓手,要紧紧围绕服务市场、方便经营主体的核心宗旨,确保平台能够有效支撑长三角市场功能的充分发挥。
来源:重庆电力交易中心2025-09-16
经营主体包括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含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售电公司和新型经营主体(含分布式发电、储能和虚拟电厂等)。所有参与电力中长期市场的经营主体均应参与电力现货市场。
来源: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9-15
详情如下: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市(地)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省电力交易中心,各有关经营主体: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5-09-15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9月12日,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发布2025年9月份受理经营主体注册公示结果的公告。...年版)的通知》(皖能源电力〔2024〕60 号)、《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电力交易实施方案(2025年版)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24〕63号)等文件规定,安徽电力交易中心开展2025年9月份经营主体市场注册工作
来源:陕西电⼒交易中⼼2025-09-15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9月12日,陕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2025年8月经营主体注销情况,完成注销的经营主体共1家,具体详见下表:
来源:福建电力交易中心2025-09-15
每家零售用户、分布式电源发电项目在同一合同有效期内,仅可与一家售电公司或资源聚合类经营主体(含虚拟电厂运营商等)建立购售电关系或聚合关系,且全部工商业用电量或上网电量均通过该售电公司或资源聚合类经营主体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5-09-15
北极星储能网讯:9月12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电力现货连续运行地区市场建设指引》,其中明确提出:鼓励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新型储能等新型经营主体和用电侧主体“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竞争,探索按节点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2025-09-15
税务部门始终把支持广大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健康发展作为重要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优化服务举措、增进办税便利,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快享,助力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来源:电联新媒2025-09-15
“鼓励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参与现货市场机制”是1171号文的一大亮点,文件明确推动发用两侧共同参与现货市场,鼓励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新型储能等“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竞争,并探索按节点/分区电价申报及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