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5-25
大气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测数据,可以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第二十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采取随机抽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管辖范围内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0-05-22
全面推行生态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基础,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的新型监管机制。...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深度衔接融合排污许可与环境影响评价、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环境执法等环境管理制度,对固定污染源实施“一证式”管理。
来源:环保圈2020-05-22
严格环境执法和问责。我们要携手行动,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032017年: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我们一定要严格环境执法,对偷排偷放者出重拳,让其付出沉重的代价;对姑息纵容者严问责,使其受到应有的处罚。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关乎发展与民生。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0-05-20
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生态环境执法过程中对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执法监测。根据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要求,组织实施行政区内入河(湖)排污口监测。加强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工作。...(五)加强污染源与生态环境应急监测,为环境执法督察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提供有力支撑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对已核发排污许可证行业企业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抽查不少于10%的发证企业。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5-19
建立长株潭区域及其传输通道城市跨区域环境交叉执法工作制度,实现环境执法联动,共同打击区域内环境违法行为,形成有部署、有行动、有标准、相互支持、共同配合的环境监察执法局面,推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整体持续改善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0-05-19
加强环境监测和执法队伍建设,根据属地水污染防治工作实际在基层生态环境执法机构配备无人机、无人船、便携式监测仪和水污染执法特种车(船)。
来源:生态环境执法实务2020-05-18
完善测管协同工作机制,按照“双随机”原则开展生态环境执法监测,探索实行监测人员持有执法证、执法人员持有现场监测上岗证,将承担执法监测任务的监测人员逐步纳入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体系,提升监测与执法工作效率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5-18
环境执法支队要坚持执法和服务并重,实行专项执法“五步法”等新的改革举措,为“六治理”任务自主验收工作做好动员,提供好技术指导。...环境执法支队要及时将无人机巡查和一体化执法行动中发现正反面典型材料推送给宣教部门和新闻媒体,纳入环境信用评价记录。对投入大、治理成效好的企业提出资金奖补意见。
来源: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05-15
各设区市积极推进基于5g的生态环境执法、监测监控能力建设,推动形成“5g+智慧环保”应用服务综合支撑能力。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0-05-15
来源:吕梁市人民政府2020-05-15
偷排漏排、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屡罚屡犯、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或超标排污的企业或单位,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査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环境保护法配套手段,坚决查处,决不手软,时刻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5-14
屡罚屡犯的、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或超标排污的,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环境保护法配套手段,坚决查处,决不手软,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时刻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0-05-14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0-05-13
来源:半月谈2020-05-13
可多地环境执法人士反映,自动监测在环境执法中的实际效果与最初期待还有一段距离。一名从业10多年的环境执法人员告诉半月谈记者:“自动监测显示超排并不能直接处罚企业,仍要以现场核查的检测结果为准。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0-05-12
(四)加大土壤环境执法力度落实《土壤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并依法查处固体废物非法倾倒、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未实施自行监测等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0-05-11
今天,生态环境部通报了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期间第一批8个环境执法典型案例。...霞浦县环境执法、环境监测人员快速响应,联合霞浦县公安局沙江镇派出所民警到现场展开调查。
来源:济宁新闻客户端2020-05-11
陈楠表示,这样能够做到对企业从单纯的污染物排放监测到治理环节监测的延伸,也让环境执法从被动响应式调查处理,转向提前介入式服务督促,真正实现环境问题由“惩”与“罚”到“防”与“督”的转变。
来源:土行者2020-05-09
《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及其环境执法机构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对从事可能造成土壤污染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现场检查、取样,要求被检查者提供有关资料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2020-05-09
其影响因素有四:一是经济体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二是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三是污染型企业的密集程度;四是环境执法与司法力度。:——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类型逐渐丰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制度有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