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东省发改委2025-12-15
零售用户签订零售套餐时,可对是否执行价格封顶条款进行自主选择。山东电力交易中心根据勾选执行情况对零售用户的电能量电费及套餐偏差考核费用(不含绿证部分结算费用)进行封顶计算。
来源:黑龙江电力交易中心2025-12-15
零售用户应重点关注国内煤价波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煤电容量电价机制补偿标准提升等因素对到户电费的影响。相关政策影响因素请售电公司签约用户时主动告知。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5-12-12
元/千瓦时,售电公司与签约的零售用户分享比例暂取2:8。...,其中:差价收益上限参考近年来售电公司度电获利水平设置,取0.01元/千瓦时,售电公司与签约的零售用户分享比例取1:9。
来源: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5-12-12
(一)结算原则1.按照“照付不议、偏差结算”的原则,发、用两侧解耦结算,零售用户按照与售电公司签订的零售套餐结算。...(三)代理关系解除1.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零售服务关系到期后自动解除,也可每月15日前,由双方协商或单方提请(零售服务合同中确定的解除方式)提前解除。
来源:山东电力交易中心2025-12-12
2.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可通过交易平台或“e-交易”app查看市场行情及标准化零售套餐信息,具体操作流程可在交易平台首页“信息披露”模块查看《山东“e-交易”零售用户操作手册》。
来源:天津电力交易中心2025-12-12
零售用户三方绿电交易采用批发用户绿电交易的“合同+偏差”结算方式:(一)零售用户用电量(扣除储能结算电量后)小于三方绿电交易合同电量时,其全部用电量为三方绿电交易用电量。
来源:四川电力交易中心2025-12-12
4.各零售用户应充分理解零售合同内容和条款,多方了解比对价格,综合自身用电特性综合评估,选择合适的售电公司及零售套餐,约定合理的售电公司收益分享基准(默认值为7元/兆瓦时)和收益分享比例(默认值为50%
来源:昆明电力交易中心2025-12-11
十四、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通过云南电力零售交易平台(“来淘电”平台)签署的零售合同为昆明电力交易中心认可并执行的唯一合同依据。...零售用户应充分理解零售合同内容和条款,多方了解比对价格,结合自身用电特性综合评估,选择合适的售电公司及零售套餐,避免因对方虚假宣传而签订损害自身权益的合同。
来源:陕西电力交易中心2025-12-11
2026年市场化用户(批发用户、零售用户,下同)分时价格不再执行峰谷浮动政策,售电公司代理用户电价将主要由市场内全部售电公司与电厂间的批发均价传导形成,最低电价将主要出现在中午光伏大发时段,请各市场化用户关注价格趋势变化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11
根据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方式,直接交易用户分为批发用户和零售用户,用户可自主选择作为批发用户或零售用户。...(二)现货市场运行期间,批发用户按照市场化交易形成的分时电价执行,签订分时段套餐的零售用户按照套餐约定的分时电价执行,均不再执行我省分时电价政策。
来源:湖北电力交易中心2025-12-10
(一)代理售电公司联动模式零售用户某小时购电价格=k×零售用户绑定的售电公司该小时中长期交易合同均价+(1-k)×零售用户绑定的售电公司该小时中长期及现货综合结算均价。
来源:山西电力交易中心2025-12-10
如果您是山西电力市场的零售用户,想要在明年签到更符合自己预期的零售合约,那么这次年度交易就是绝佳的机会。...而全新的“零售用户挂牌交易”模式,则是一次完全不同的交易体验:1.您来挂牌:在山西电力交易中心零售商城,自主发布用电需求,设置一个起始价差(就是您期望的电价起步线)。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5-12-09
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含批发用户、零售用户)须在交易平台注册生效。批发用户直接与发电企业进行交易购买绿色电力产品,零售用户通过售电公司代理购买绿色电力产品。
分享比例应大幅向零售用户倾斜。...零售用户变更代理关系最小周期为月。
来源:广西电力交易中心2025-12-09
请各市场成员认真阅读并开展签订工作,自觉遵守并履行相关义务,售电公司应积极履行宣传责任,向所服务的零售用户充分宣传自身的自律义务,引导电力零售用户开展签约事宜,共同为维护广西电力市场秩序贡献力量。
来源:鱼眼看电改2025-12-09
还有其他很多的政策补丁也在纷纷出台,比如限制批零价差、设置最低长线签约价、联动价格电量比例要求、零售用户价格披露、机制电量的价格传递、售电公司超额利润的回收再分配机制等等。
来源:四川电力交易中心2025-12-08
售电公司各月各用户批零价差收益超过该零售用户约定的收益分享基准部分时,由售电公司按照收益分享比例分月向该零售用户分享。...零售用户和售电公司须自主约定全年售电公司收益分享基准及其分享比例(零售用户获得的比例),可选择默认值,也可另行约定。其中,默认收益分享基准为7元/兆瓦时、收益分享比例为50%。
来源:电联新媒2025-12-08
近期,四川省发改委、能源局、能监办联合下发了有关《四川2026年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征求意见稿),提出“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应按照当年发布的合同模板签订《四川省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购售电合同》,约定零售用户各月分时段电量的交易价格
来源:云南省能源局2025-12-08
售电公司以其签约的2026年零售用户为基准,计算上一年度用电量。...鼓励售电公司和零售用户灵活配置现货零售套餐(现货电量占比不低于批发交易用户承接的月度新能源预计机制电量占比),促进批零价格传导、挖掘用户侧调节潜力。四、强化保障措施(一)及时组织完成年度交易。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08
4.零售用户价格封顶机制售电公司与零售用户需全电量按月约定一个不分时的平均度电封顶价格,当零售用户电能量结算均价大于平均度电封顶价格时,价差部分产生的费差返还至零售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