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28
第八章 监督方式第二十四条 正面清单企业的相关违法信息纳入环境信用评价平台,并与各级政府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数据交互共享。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27
建立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依法向社会公开。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10-19
第七十五条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从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修复效果评估、后期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执业情况,纳入信用系统建立信用记录,将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19
严格落实排污企业黑名单制度,企业环境违法信息记入社会信用记录,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依法向社会公开。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10-15
健全环境治理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制度,及时归集地方各级政府公职人员失信违法信息。
来源:北极星环境修复网2021-10-12
强化信用管理,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将从事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的执业情况,纳入信用系统建立信用记录,将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向社会公布。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2021-09-18
(截图可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官方网站-“纳税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的网页查询截图,无违法信息; 或者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的网页查询截图,无违法信息。)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9-16
将企业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管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河北保定市)。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9-03
第三十一条【信用信息】负有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将相关违法信息录入信用信息监管平台,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1-09-02
并将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违法信息依法纳入社会信用档案。在依职权作出公开通报前,应当遵循正当程序原则,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等程序权利。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31
将环境违法企业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将其违法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并按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落实绿色金融政策,将环境信用作为企业信贷、发行绿色债券的重要参考。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25
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检查中发现“三同时”制度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未经验收擅自投产、自主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未按要求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等行为,除依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处罚外,还应将建设项目有关环境违法信息及时记入环保信用信息平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23
举报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已被有关部门立案或者调查的;(三)举报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在限期治理或限期整改期内的;(四)匿名举报,无法获得举报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五)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利用掌握的环境违法信息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1-08-17
发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整体中断运行或者主要功能故障、国家基础信息以及其他重要数据泄露、较大规模个人信息泄露、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违法信息较大范围传播等特别重大网络安全事件或者发现特别重大网络安全威胁时,保护工作部门应当在收到报告后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11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将环境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等案件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同时将排污单位违法信息依法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1-08-11
将企业违法信息记入信用记录管理,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积极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依法追究损害生态环境责任者的赔偿责任。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1-08-10
第十六条正面清单企业的相关违法信息要纳入自治区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并与各级政府信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数据交互共享。第十七条正面清单企业要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污染源动态信息库,并列入执法检查计划。
来源:北京发改委2021-07-28
区级发展改革部门需同步将相关违法信息抄送市发展改革部门,由市发展改革部门统一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向社会公开,并将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北京”网站向社会公开,同时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
来源:北京市发改委2021-07-27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1-07-13
第二十三条(信息共享)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建立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信息联动和共享机制,将违法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评价体系,对典型违法行为予以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