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发改委2014-06-16
各重点排放单位: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北京市在严格控制碳排放总量前提下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市政府《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发1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来源:北京日报2014-06-16
6月15日后,将重点对未完成2013年碳排放履约的单位实施节能监察,对超出配额许可范围进行排放的单位责令限期履行控制排放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