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汽集团2022-06-15
融合充电站、超充站、加氢站及电池租赁模式,推动新能源汽车全生命周期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6-15
来源:四川省纪委2022-06-14
四川交投新能源主要从事新能源技术研究与项目开发投资、充电桩、电池租赁等业务,近日成都发改委消息,四川交投新能源多个项目入围成都2022年储能示范项目清单。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6-13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企查查官网显示,6月9日,山东圣阳锂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经营范围包含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池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储能技术服务、蓄电池租赁等。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2-06-10
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电气安装服务;供暖服务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蓄电池租赁;光伏发电设备租赁;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来源:北极星输配电网2022-06-09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专用仪器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充电桩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蓄电池租赁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6-09
经营范围包含: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蓄电池租赁等。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6-08
双方整体对接合作,为电池行业的终端应用场景(如换电站、储能电站、电池租赁等)等提供融资、运维、退出的整体闭环服务。公开信息显示,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为港股上市公司。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6-06
经营范围包含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等。...公开信息显示,太蓝新能源成立于2018年,是一家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商,专注于新兴能源、资源再生利用以及电子专用材料技术研发,为用户提供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等服务。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2022-06-06
积极推进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电池租赁、充换电服务等多种商业模式,优化新能源汽车应用配套服务。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先进节能汽车。
积极推进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电池租赁、充换电服务等多种商业模式,优化新能源汽车应用配套服务。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充电桩等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电池租赁、充换电服务等多种商业模式,优化新能源汽车应用配套服务。加快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化,推进加氢基础设施建设。先进节能汽车。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2022-06-02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5-31
富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经营范围包含:电池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子专用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储能技术服务;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蓄电池租赁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5-23
经营范围包含储能科技、储能设备、电池科技、电力科技、新能源技术、汽车充电技术;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电池、电动自行车的销售;蓄电池租赁(金融租赁除外)等。...经营范围包含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等。瑞浦能源2月21日,锂电池生产商瑞浦能源完成总额22亿元的融资。
来源:新疆塔城地区行政公署2022-05-16
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领域,引导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提高售后服务水平,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5-10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4-25
据悉力神电池主要经营电池制造、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电子元器件制造等业务。
来源:电池工业网2022-04-15
目前,三一重工已围绕新能源车辆搭建了应用和创新平台湖南行必达网联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换电站销售、充换电设备销售、电池租赁等业务。
来源:电池中国2022-04-13
目前,三一重工已围绕新能源车辆搭建了应用和创新平台——湖南行必达网联科技有限公司(下称“行必达”),开展换电站销售、车辆租赁服务、充换电设备销售、车辆定制开发设计、电池租赁等业务。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2-04-12
,对在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新能源装备等购买和使用环节开展电池租赁、分期付款等业务的,按照电池租赁企业向电池生产企业采购的电池金额3%给予补助,年度补助不超过3000万元。...,对在新能源汽车、电动船舶、新能源装备等购买和使用环节开展电池租赁、分期付款等业务的,按照电池租赁企业向电池生产企业采购的电池金额3%给予补助,年度补助不超过3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