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宁市人民政府2023-09-14
第八条 认定为“生活垃圾分类表现突出家庭”的家庭,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家庭成员熟知并掌握垃圾分类方法,积极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分类准确率达80%以上;(二)家庭成员积极参与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和住宅区组织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宣传
来源: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09-06
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减量化措施,加快健全废旧物品循环利用机制,鼓励在机关、学校等场所设置回收交投点,推广智能回收终端,加强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废旧家具类资产等循环利用。
来源: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9-05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减少餐饮浪费行为,进一步规范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管理工作,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的指导意见
来源:凉山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09-04
来源:凉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09-04
来源:瑞金市人民政府2023-08-30
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生活垃圾减量机制,推广绿色包装,使用标准化、减量化和可降解包装材料,避免过度包装和二次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来源: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政府2023-08-15
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可循环易回收绿色物品替代,完善分类投放系统建设,加强分类运输体系建设,统筹布局三级回收体系,建设一批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补齐生活垃圾分类基础设施短板,确保“四类垃圾、四种车辆
来源: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2023-08-10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住建局、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伏羲山管委会)6.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来源:怀化市人民政府2023-08-08
第三章 源头减量第十四条 县区人民政府及其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通过采取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措施,鼓励、督促单位和个人践行绿色低碳健康生产、生活和休闲娱乐方式
来源:秦皇岛市人民政府2023-08-02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公共机构应当带头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工作,发挥示范作用。...第六条【具体责任】单位、家庭和个人应自觉遵守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承担生活垃圾产生者责任。
来源:株洲市人民政府2023-08-02
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广电商快件原件直发,推进产品与快递包装一体化,整治过度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大力推动反食品浪费,加快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来源:廊坊市司法局2023-07-24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和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助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合理确定垃圾收集点的数量、位置及收集时间路线等内容。
来源:江门市人民政府2023-07-21
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监管机制,鼓励按实际需要建设大中型生活垃圾转运站,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加快推进蓬江、新会、台山、开平(扩建)、鹤山等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建设。
来源:眉山市人民政府2023-07-20
第十条(社会组织)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学校等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做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等宣传工作。...第三章 源头减量第十三条(减量机制) 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涵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机制,减少生活垃圾产生,促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
来源:江门市人民政府2023-07-20
来源:东营市人民政府2023-07-13
加强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推行绿色环保包装,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到2025年,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