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发布2023-03-01
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新建住宅使用管道燃气的,应当安装自动切断装置。...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来源:安徽省涡阳供电公司2023-02-24
2月22日,国网涡阳县供电公司楚店所组织党员服务队对供区内的大型商超、卫生院、中心校、敬老院、服装厂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用电安全检查。
来源:澄江市人民政府2023-02-22
3.九村镇,作为属地监管部门,应履行属地责任,按照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协助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3-02-13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不断提升企业环境安全管理水平。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3-02-06
3.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可按管业场所面积或垃圾产生量计收。具体收费标准见各市、县相关文件。
来源:雅安市人民政府2023-02-01
经济调控影响到碳市场,使林草碳汇生产经营单位承担一定的风险。...尤其在碳市场尚未成熟,碳汇价格定价机制尚未明晰,碳价的变化直接影响到林业生产经营单位的积极性和项目未来的运营发展。
来源:江西省发改委2023-01-30
要持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十个一次”工作,及时报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报告,落实“一报告、双签字”制度;严格执行《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来源:应急管理部2023-01-30
目前,各地陆续查处了一批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执法案例,现予以公布,进一步督促考试机构(考试点)、培训机构和生产经营单位严格落实培训考试责任,着力提升培训考试质量,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技能。
来源:河南省国资委2023-01-29
为高质量完成保供任务,河南能源集团多次分解指标,精准制订电煤发运计划,要求企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春节期间不离矿、不离企,主要调度人员24小时在岗,确保履责到位、安全保供万无一失。
来源:晋能控股电力集团2023-01-29
安全管理基础不断夯实,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圆满收官,重大危险源和高风险作业管控有效,安全监管工作持续深化,集团及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全年未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未发生电力安全事故
来源:北极星环境监测网2023-01-05
第一百零四条负有噪声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部门应当定期将噪声违法处罚情况通报市生态环境部门,市生态环境部门按照规定记录、公布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以及个人的环保信用信息,并纳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来源:张掖市人民政府2022-12-29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安全投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
来源:汕头市人民政府2022-12-28
在经营业绩考核、综合评价、评优表彰等工作中,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予以限制。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2-28
来源:嘉兴市应急管理局2022-12-09
建议海宁市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12-02
对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可以按照营业收入或者营业面积计收,也可以按照用水量或者垃圾产生量计量收费。
来源:宜兴市应急管理局2022-12-01
和桥镇人民政府要进一步落实“厂中厂”、有限空间作业企业等专项整治工作要求,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细化工作举措,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扎扎实实开展本辖区内的摸排整治工作,并进一步落实分级分类监管制度,督促属地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11-30
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水资源状况,指导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合理调整农作物种植结构,发展高效益节水型农业,鼓励种植抗旱节水型农作物。
来源:临海市应急管理局2022-11-29
各级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认识抓好建设施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来源:资阳市应急管理局2022-11-29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