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2024-05-13
按照《吉林省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第二十条规定,我省禁止省外不可再生利用的危险废物转入本省行政区域内焚烧、填埋处置,禁止省外危险废物转移至本省行政区域内贮存。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2024-05-11
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化监管,加大废弃物循环利用企业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强化要素保障。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2024-05-10
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化监管,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实施规范管理。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参与建设国家再生塑料、再生金属等再生材料使用情况信息化追溯系统。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2024-05-08
来源:河北发改委2024-05-08
来源:江苏省司法厅2024-05-06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研究、协调、解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2024-05-06
来源:包头市生态环境局2024-04-30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关于《包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三次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为了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防治大气污染
来源:福建省人大2024-04-29
工业集聚区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相关工作,引导村民、居民自觉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减量及其他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义务。
来源:舞钢市人民政府2024-04-23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危险废物相关企业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依法依规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加大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监管力度。加强危险废物收集与利用处置能力建设。
来源:潮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04-16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保存期限应不少于5年,台账记录信息需真实、完整和规范,同时通过企业网站、公告栏等途径依法公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各有关单位应树立绿色生产理念,牢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规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严格落实各项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助力潮州厚植生态文明底色。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04-16
《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尾矿库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0〕138号)《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应急〔2020〕15号)《尾矿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2024-04-15
强化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化监管,全面推行危险废物“一码到底”全流程环境监管,实现全过程监控和信息化追溯。依法查处非法拆解报废机动车、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行为。
来源:佛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4-04-10
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根据经营范围和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需要,建立健全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
来源:上海人大2024-04-10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组织实施,并负责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第十九条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
来源:贺州市八步生态环境局2024-04-09
我区涉危废企业共35家,2022年度涉危险废物企业列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共19家次,抽查19家次,现场检查了企业环保手续办理情况、污染环境防治责任机制、危险废物标识、管理计划、申报登记、转移联单、现场台账记录
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4-08
(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人民银行、省发改委按职责分工督导)加强危险废物事中事后监管,压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推动将工业固体废物重点产生单位和利用处置单位纳入环保信用评价管理,依托湖南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全面推行监管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4-04-07
《指南》旨在用于指导地方依法开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发布工作,提高公众和社会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认识,增强公众参与能力。
来源:西藏人大2024-04-03
,防治水污染,保护水生态,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水污染防治标准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三章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第一节工业水污染防治第二节城镇水污染防治第三节农牧区水污染防治第四节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第五节地下水和流域水污染防治第五章水污染事故预警与应急处置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