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2-07-19
【查处情况】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来源:任城生态环境2022-07-15
查处情况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7-14
或者未送交有相应资质的放射性废物集中贮存单位贮存的;(十三)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十四)无许可证或未按照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十五)利用渗井、渗坑
来源:环保工程师2022-07-14
、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是指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不经法定排放口排放污染物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不是规避监管排污行为的界定依据
来源:吴江生态环境局2022-07-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款“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不是规避监管排污行为的界定依据
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2-07-1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第一款及两高《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五项“通过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处理结果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来源:镇江生态环境2022-07-13
当事人采用渗坑排放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严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后续尾水排入京杭运河更是对水体产生污染,对于此类偷排行为,生态环境部门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十、高杨、颜双亮利用渗坑排放水污染物案案情简介:2021年12月22日,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开发区练湖魏家村的江苏广隆建设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北侧车间内从事机制砂的生产,洗砂工段产生的洗砂废水排入车间外原水池后使用水泵通过排水管直接排入车间西侧和北侧的
来源:无锡生态环境2022-07-12
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利用渗井、渗坑
来源:大连市生态环境局2022-07-04
现场情况及相关证据表明,大连军诺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存在利用渗坑擅自倾倒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一、大连军诺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涉嫌利用渗坑擅自倾倒危险废物案2022年5月9日,大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会同金州公安分局到大连军诺达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位于大连市金普新区大魏家街道王家屯)检查。
来源:北京市生态环境局2022-06-29
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罚款处罚决定的生态环境部门可以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2.通过暗管、渗井、渗坑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2022-06-29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二、查处情况该单位通过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关于“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来源:上海环境2022-06-28
、私设暗管的方式偷排,部分直接渗漏至渗坑土壤。...经监测,渗坑内废水中总铬、总镍均超过了《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规定的排放限值。
来源:许昌市生态环境局2022-06-27
三、案件启示 坚守生态红线,对检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依规予以 处理,对超标排污、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暗管渗坑排污、 在线数据造假等恶意环境违法行为,依法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 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
来源:扬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06-24
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规定。
来源:遵义市生态环境局2022-06-21
5.利用暗管、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灌注等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6.工矿企业在运营及拆除过程中不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6-21
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一)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二)通过暗管、渗井、渗坑
来源:东莞生态环境2022-06-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2-06-21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三)利用渗井、渗坑
来源:福建生态环境2022-06-21
图为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图为执法人员发现渗坑...土壤采样结果显示,渗坑内土壤含铜量最高的点位超过土壤背景点含铜量的799倍,超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制值3.2倍。【查处情况】该铜业公司利用渗坑排放含铜污染物,超过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
来源:南通生态环境2022-06-20
日前,南通市公布危废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第二批和第三批,详情如下:案件四渗坑排放危险废物案【案情简介】2021年5月18日,南通市海安生态环境局对某滤清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机加工车间西侧厂房围墙外侧有两处土质坑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