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苏省司法厅2024-05-06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履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监督管理职责,研究、协调、解决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来源:嵊州市人民政府2024-03-27
为加快建立和完善一般工业固废源头分类精准、收集转运专业、资源利用高效和填埋近零趋零的闭环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加快推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收运体系建设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