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9-14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的通知,适用范围为符合国家及河南省相关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公布实施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适用范围符合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定,经有关主管部门公布实施的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