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舟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10-25
提升企业服务水平,最大程度下放县级生态环境部门项目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证核发权限,提升属地全过程监管服务时效。聘请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省评估中心等专业机构担任“环保管家”,为重大项目提供技术支撑。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2-10-14
关于污染源管理,《行动方案》基于《行动计划》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工作任务,进一步要求推动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强化固定污染源“一证式”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10-12
加快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10-09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和新建酿造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酿造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本文件适用于现有和新建酿造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酿造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10-09
适用于在用燃煤、燃油、燃气和燃生物质的蒸汽锅炉、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工程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0-09
加强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推进已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的行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优先保护单元禁止或限制大规模的工业发展。强化产业园、工业集聚区等污染治理,积极推进企业入园,不断完善园区环境基础设施。...根据上级部门统一部署,以排污许可管理为核心,强化全过程监管,全面提升环境监管水平,构建污染源“一证式”管理新模式,全力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排污许可证核发,截至2020年9月,全市已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清理整顿和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10-07
适用于现有玻璃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玻璃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0-01
第十七条省及市(州)人民政府排污许可审批部门应加强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审核。...第十六条 排污单位应对所取得的排污许可证载明的基本信息、登记事项、许可事项及相关附件等内容进行自查,自查中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排污单位应及时报告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30
一是顺利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以国家排污许可证改革为抓手,提前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实现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全市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229家,实行排污登记11202家。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9-23
本文件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19
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名录,推动排污许可证核发纳入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督促重点单位按规定开展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送、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制定实施隐患整治方案,2025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16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发生变化的企事业单位,应在审核结果确定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9-12
适用于化学肥料工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化学肥料工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22-09-08
该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企业厂区内及边界污染的控制要求、监测和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现有工业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02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生活垃圾焚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26
按照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1号)等要求做好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对应该淘汰的落后产能,不得核发排污许可证。
来源:营口市人民政府2022-08-24
继续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坚持全覆盖提升排污许可证质量。依法惩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不落实环境管理要求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24
来源: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08-22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做好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污染排放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对涉及落后产能行业的建设项目加强环评审批准入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