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10-07
适用于现有玻璃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玻璃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现有水泥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水泥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10-01
第十七条省及市(州)人民政府排污许可审批部门应加强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审核。...第十六条 排污单位应对所取得的排污许可证载明的基本信息、登记事项、许可事项及相关附件等内容进行自查,自查中存在需要整改的问题,排污单位应及时报告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30
一是顺利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以国家排污许可证改革为抓手,提前完成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实现全市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全覆盖。全市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229家,实行排污登记11202家。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22-09-23
本文件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19
动态更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下简称“重点单位”)名录,推动排污许可证核发纳入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督促重点单位按规定开展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报送、隐患排查、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制定实施隐患整治方案,2025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16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发生变化的企事业单位,应在审核结果确定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22-09-12
适用于化学肥料工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化学肥料工业或生产设施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2022-09-08
该标准规定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企业厂区内及边界污染的控制要求、监测和实施与监督要求,适用于现有工业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9-02
本文件适用于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生活垃圾焚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26
按照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11号)等要求做好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对应该淘汰的落后产能,不得核发排污许可证。
来源:营口市人民政府2022-08-24
继续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坚持全覆盖提升排污许可证质量。依法惩处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不落实环境管理要求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环境违法行为曝光力度。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24
来源: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08-22
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法做好重点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污染排放标准及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对涉及落后产能行业的建设项目加强环评审批准入监管。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22-08-22
组织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促进企业落实排污守法责任,共完成火电、造纸、水泥、农药等行业216户企业许可证核发工作。优化营商环境,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并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严禁环评审批。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2-08-17
在上述工作完成前,南平市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不得核发本项目排污许可证,项目不得投入运行。上述工作要求由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南平市延平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落实。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08-16
适用于在用锅炉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核发以及投产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不适用于以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燃料的锅炉。
来源:天津生态环境局2022-08-16
加快开展区域内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核发,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固体废物排污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加强生态环境部门工作人员固体废物相关管理培训,提升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2-08-11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