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商务局2024-06-03
四、具体流程(一)旧车报废旧车车主将报废旧车交给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对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应当向机动车车主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2024-05-30
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布局。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培育一批再生资源回收分拣骨干企业。(省商务厅、省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省供销合作总社按职责分工负责)15.完善二手商品流通交易体系。
来源: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2024-05-30
支持和引导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加强回收拆解能力建设,鼓励回收企业提供上门取车、线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完善公共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废旧产品设备回收渠道,推动行政事业单位报废物资统一回收。
来源:东营市人民政府2024-05-30
支持开展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引导企业优化回收服务。用好市级政府“公物仓”。加强废旧物资处置场所管理。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24-05-29
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进入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市场,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网络布局,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完善公共机构办公设备回收渠道,加大“公物仓”推广应用力度。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24-05-28
来源:安康市生态环境局2024-05-28
2023年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具体情况见表8。...4.报废机动车回收及拆解情况2023年,全市报废机动车回收量4563台,约0.59万吨;主要拆解产物为废旧钢铁,拆解产物总量约为0.47万吨,处置量0.47万吨。
来源:信阳市人民政府2024-05-27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商务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邮政管理局配合)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的燃气货车和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监管
来源:湖北省商务厅2024-05-24
公布全省取得资质认定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信息,方便群众就近报废汽车。力争2024年全省汽车报废更新带动新车消费60亿元以上。
来源:哈尔滨市人民政府2024-05-23
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新建绿色拆解车间,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扩大投资规模,提升拆解能力。27.支持汽车以旧换新。...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管理,优化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布局,提升回收拆解规范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有效防范安全环保风险。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05-23
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与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梯次利用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再生利用企业共建拆卸交售、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体系。...支持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与动力电池生产企业、梯次利用企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再生利用企业共建拆卸交售、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体系。
来源:福州市发改委2024-05-23
鼓励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行业市场化、专业化、集约化发展,完善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体系,推广上门取车服务模式。做好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及行业管理有关工作规范制定,定期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行业检查。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2024-05-20
市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等部门编制报废机动车回收利用行业发展规划,引导企业合规有序经营,推进安全妥善回收、贮存、移交和处置动力电池。
来源:武汉市人民政府2024-05-17
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管理,鼓励回收企业提供上门取车、线上回收、免费拖车等服务。推行“公物仓”,对维修后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借用、调拨、出租等方式循环使用。
来源:青岛市人民政府2024-05-16
规范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产业布局,鼓励企业提升回收拆解精细化、专业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18.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达到3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45万辆左右,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报废机动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4.5万辆,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2024-05-16
第五十一条 商务主管部门应当推动完善报废机动车船等回收体系,提高回收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报废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等回收拆解企业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和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来源:珠海市发改委2024-05-15
加强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报废机动车、废旧动力电池再生资源加工利用企业规范管理,依法打击再生资源回收、二手商品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来源:福州市人民政府2024-05-14
来源:茂名市人民政府2024-05-14
充分尊重现有市场格局,进一步优化废旧产品设备回收网络布局,加快制定我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积极探索推行再生资源“互联网+回收”信息平台,通过线上预约、上门回收等方式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业务;支持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提供上门取车等便民服务
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监管,强化部门协同监管,规范资质企业经营行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城管执法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加强再生资源高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