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5-10-10
《江西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提到,2025年首次竞价,暂定于2025年10月组织开展,首次竞价范围为2025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增量新能源项目。
来源:青海省发展改革委2025-10-09
第十二条【增量项目】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执行期限按照同类项目回收初始投资的平均期限等因素确定,在每年竞价通知中发布。...第二条【实施范围】本细则适用于青海省行政区域内存量和增量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下同)。其中,存量项目是指2025年6月1日前投产的项目,增量项目是指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项目。
来源:新能源云2025-10-09
9月30日,新能源云平台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公告》。...相关阅读:新疆启动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区间0.15-0.262元/kwh,比例50%!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5-10-09
详情如下:广东电力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开展广东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价登记的通知各新能源发电企业、项目投资主体:为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5-10-09
机制电价: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通过统一竞价形成。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自愿参与竞价。...对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增量项目,每年根据国家下达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全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整体纳入机制电量的总规模。
9月30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广东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价登记的通知》(原文见附件)。
来源:江西发改委2025-10-09
增量新能源项目应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投产。...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年度总规模,综合考虑当年增量新能源项目装机容量、合理利用小时数、用户承受能力、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等因素确定。
来源:四川省发改委2025-10-09
(七)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电价和执行期限。增量新能源项目是指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新能源项目。...增量项目机制电量:针对风电、光伏分别确定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为确保政策平稳过渡,2025年、2026年全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年度竞价总规模,按存量项目优先利用小时数和增量装机规模确定,各增量新能源项目年度机制电量通过竞价形成
来源:国网新能源云2025-10-09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9月30日,国网新能源云平台发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公告》,新疆于10月10日10:00-10月11日19:00,参与竞价的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通过新能源云平台
来源: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0-09
增量新能源项目:增量新能源项目是指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新能源项目。...(七)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电价和执行期限。增量新能源项目是指2025年6月1日及以后投产的新能源项目。
来源:江西省发展改革委2025-10-09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5-09-30
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昆明电力交易中心于2025年9月29日组织云南省2025年6月1日-12月31日全容量并网的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共218家项目主体、529个新能源项目参与申报。
来源:河北省发改委2025-09-29
2025年6月1日起全容量并网的增量新能源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委明确机制电量规模,通过价格竞争方式确定机制电价水平,执行期限暂定为风电10年、光伏12年、海上风电及海上光伏14年。
来源:甘肃能源监管办2025-09-29
为深化甘肃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进一步优化新能源资源配置,甘肃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信厅、省能源局和甘肃能源监管办联合印发通知,正式启动2025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量竞价工作。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9-28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海南电力交易中心按照本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机制竞价交易,竞价细则经海南省发展改革委批准后实施。4.竞配性海风项目。
来源:海南省发展改革委2025-09-26
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委托海南电力交易中心按照本方案在全省范围内统一组织开展增量新能源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机制竞价交易。4.竞配性海风项目。
来源:怀远县人民政府2025-09-26
已投产的增量新能源项目在参与竞价获得机制电量前,可以参与月度及以下中长期(绿电)交易,不对项目竞价申报电量上限产生影响。单个项目申报电量上限为上一年度发电量的85%。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5-09-26
已投产的增量新能源项目在参与竞价获得机制电量前,可以参与月度及以下中长期(绿电)交易,不对项目竞价申报电量上限产生影响。...存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比例按本方案第(四)条规定确定,增量新能源项目年度机制电量比例按其竞价获得的年机制电量占年合理利用小时数对应电量的比例确定。月度机制电量比例与年度机制电量比例保持一致。
来源:安徽省发展改革委2025-09-26
已投产的增量新能源项目在参与竞价获得机制电量前,可以参与月度及以下中长期(绿电)交易,不对项目竞价申报电量上限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