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2-29
《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 945.2-2018)》规定:如果排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根据行业污水特征、污染防治技术水平以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确定间接排放限值,原则上其间接排放限值不宽于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8-12-26
第二十条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单位或者污泥处理处置单位应当安全处理处置污泥,保证处理处置后的污泥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器材,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方面的宣传、培训、演练、考核,每年应当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来源:北极星水处理网2018-12-25
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超过国家和本省规定的水污染排放标准排放污水的,对负责运营管理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单位,扣减超标期间的污水处理费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2-17
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九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按照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第十五条 淮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统筹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所有排污单位的污水治理设施,应当确保正常运转,达标排放。
来源:大河网2018-11-27
《条例(修订草案)》规定,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
来源:延安市人民政府2018-10-11
组织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并加强对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实现生活污水全收集、全处理。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0-11
第二十五条 清江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未覆盖的区域应当配套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截留、挤占或者挪用清江流域水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二)未依法公开水环境质量信息的;(三)编制规划弄虚作假或者擅自修改规划的;(四)不按期报告、通报或者谎报水质、水量监测结果的;(五)未按规定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的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0-08
第十三条 淮河流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要求,建设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所有排污单位的污水治理设施,应当确保正常运转,达标排放。...第四章 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第二十五条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按照规定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2018-10-08
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用应当用于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和污泥处理处置,不得挪作他用。...并且规定,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处理的有偿服务,收取污水处理费用,保证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0-03
第四十四条 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的,应当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第四十二条新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同步配套建设除磷脱氮、污泥处置设施,并按照有关规划和标准建设中水利用设施;已建成的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限期改造,开展除磷脱氮深度处理和污泥处置;未配套建设污泥处置设施或者不具备污泥处置能力的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8-09-21
4.5.1.6 排放口类型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废水排放口分为废水总排放口(综合污水处理站排放口)、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口、单独排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排放口。...排放去向分为不外排;直接进入江河、湖、库等水环境;直接进入海域;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库);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进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进入其他单位;进入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其他
来源:生态环境部2018-09-17
4.5.1.6 排放口类型乳制品制造工业排污单位废水排放口分为废水总排放口(综合污水处理站排放口)、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口、单独排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排放口。...单独排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排放口不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对于大气污染物,以排放口为单位确定一般排放口许可排放浓度,以厂界确定无组织许可排放浓度。一般排放口和无组织不许可排放量。
来源:中国生态网2018-09-10
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规定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方可排放的废水、污水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也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来源:南京日报2018-08-31
第二十八条 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系统、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以及污水管网等配套建设,逐步将污水引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20
造成重大水环境污染事故的;(二)违反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规定审批建设项目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三)应当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而未暂停审批的;(四)引进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项目的;(五)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配套的污水管网建成后不组织运行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8-07
对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且未依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联网、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未投入运行的工业集聚区,暂停审批涉水建设项目。创建绿色制造示范区,加快建设长兴岛绿色石化产业基地。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11
第二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具备条件的已建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当配套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鼓励用水户建设再生水利用及雨水收集利用设施,扩大再生水和雨水的利用。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07-05
4.5.1.6 排放口类型淀粉工业排污单位废水排放口分为废水总排放口(综合污水处理站排放口)、生活污水直接排放口、单独排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排放口。...单独排入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生活污水排放口不许可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对于大气污染物,以排放口为单位确定主要排放口和一般排放口许可排放浓度,以厂界确定无组织许可排放浓度。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18-06-25
第三十二条 经营餐饮、娱乐、住宿等服务性行业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备节能、节水设备、设施,按照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管网排水设施;在排水管网没有覆盖的区域,应当具备污水储存设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的运营单位应当及时收集转运处理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06-25
对未建成污水处理设施且未依托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未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并联网、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未投入运行的工业集聚区,暂停审批涉水建设项目。3.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