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亚市人民政府2023-10-19
第二十六条 【产业园区危险废物管理】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全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场所建设规划和产业园区建设规划,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转运、处置设施、场所,推进对危险废物的集约化、专业化管理。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3-08-31
贮存设施或场所、容器和包装物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场所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和危险废物标签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来源:南京市人民政府2023-08-18
第四十九条 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建设符合规定和标准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者设置贮存场所,根据危险废物的种类和特性在贮存设施或者贮存场所内分类贮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