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观研天下2021-11-04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由县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其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1-05-28
年 第22号)(五)生态环境部《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六)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能力建设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