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毕节市人民政府2024-12-19
方案提出,2025年,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8%,县级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97%,全市不发生重度以上污染天气,nox和vocs累计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1975吨、230吨。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4-12-17
过去十年,京津冀三地平均pm2.5浓度下降57.3%,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35%以上,三地优良天数较2014年分别增加67天、69天、98天,地表水国考断面全部消除劣ⅴ类,土壤污染风险有效管控,
来源:铜仁市人民政府2024-12-17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我市中心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率、全市10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均保持在97%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来源:遵义市人民政府2024-12-17
到2025年底,中心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8.8%,重污染天数比例为0;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比率保持在97%以上,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全市nox和vocs减排量分别达到1265
来源: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2024-12-06
一、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平均浓度达到1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4%及以上,重污染天气比率保持0.0%。氮氧化物、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达到自治区计划目标要求。
来源:大连市人民政府2024-12-05
到2025年,全市优良天数比率和pm2.5浓度达到省考指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不超过0.6%;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分别比2020年下降10%以上。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2024-12-04
二是精细化防治污染,坚持“降尘、治企、控煤、管车、应对”五管齐下,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优良天数比例连续三年保持在70%以上,国考断面100%达到优良水体。
来源: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11-27
加强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绿色生态发展基础进一步夯实,生态更加宜居,环境治理联防联控体系更加健全,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显著提高。
来源:通辽市人民政府2024-11-27
(二)主要目标及重点区域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浓度控制在31.0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0.7%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3%以内;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
来源:攀枝花市人民政府2024-11-25
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浓度达到29.1微克每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省级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及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
来源:铜川市人民政府2024-11-22
一、总体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不超过3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不少于289天,重污染天数不超过2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885吨、395吨。
来源:荆州市人民政府2024-11-22
到2025年,荆州市pm2.5浓度控制在36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7%,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不超过2天,氮氧化物重点工程累计减排总量达到3300吨,vocs重点工程累计减排总量达到2650吨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2024-11-22
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提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aqi达标率)、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达到“十四五”规划目标值,臭氧(o3)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巩固二氧化氮(no2)达标成效。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2024-11-21
鄂托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蒙西产业园pm2.5、pm10年均浓度分别控制在33微克/立方米、75微克/立方米以下,重度污染天数比率不高于0.3%,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5.9%以上。...到2025年,全市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保持在22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9.9%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以内;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较2020年分别下降10%
来源:天津市生态环境局2024-11-21
规划目标到2025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6%,全市及各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1%以内;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相比2020年分别下降
来源:天津市人民政府2024-11-20
到2025年,全市pm2.5浓度控制在37微克/立方米以内,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2.6%,全市及各区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1%以内;nox和vocs排放总量相比2020年分别下降12%以上。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11-20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标,细颗粒物(pm2.5)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等主要污染物指标得到有效控制,地级及以上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0.5微克/立方米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