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05-28
(二)运营补贴公用充电设施项目按充电量给予不超过0.1元/千瓦时的运营补贴;对2022年年底前建成且完成计量改造,充电设施具备计量性能在线监测条件或防作弊功能的公用充电设施项目,补贴标准可上浮不超过20%...单枪平均功率不低于180千瓦)等新技术的公用充电设施项目,上述标准可上浮不超过20%公用充电设施项目按充电量给予不超过0.1元/kwh的运营补贴;对2022年年底前建成且完成计量改造,充电设施具备计量性能在线监测条件或防作弊功能的公用充电设施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