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6-04-09
修订完善生态环境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提高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规范化水平。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6-04-09
修订完善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定具体的裁量因素和适用规则,明确从重、从轻、减轻及不予处罚的具体情形,规范行使裁量权。(二)同步更新行政执法系统。...依照修订后的执法事项和裁量基准,同步更新相关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系统,确保系统中处罚案由、执法事项、裁量因子与法典条款准确对应,及时完成与全国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对接工作。
来源:国资委2026-03-24
环境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供电煤耗下降等任务未完成;考核宽松软,部分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仍被授予安全环保一级单位称号;部分应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被降为一般隐患进行交办,一些问题整改流于形式。
来源:国家能源集团2026-03-23
环境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供电煤耗下降等任务未完成;考核宽松软,部分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仍被授予安全环保一级单位称号;部分应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被降为一般隐患进行交办,一些问题整改流于形式。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5-10-31
对于2024年度未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且在我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为a级,并按照a级企业绩效要求稳定运行的纳入企业,其市场调节因子统一调整为0.97。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5-09-12
(二)减污降碳激励机制对于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较好,且2019年以来能按期足额完成重庆碳市场配额清缴,2024年未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未涉嫌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重点排放单位,在免费发放年度分配配额基础上给予一定激励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5-09-09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2025-08-15
(二)减污降碳激励机制对于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较好,且 2019 年以来能按期足额完成重庆碳市场配额清缴,2024 年未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未涉嫌违反生态环境法律法规的重点排放单位,在免费发放年度分配配额基础上给予一定激励
来源:生态昌平2025-06-20
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停业或者关闭”的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决定2025年5月19日,北京市昌平区生态环境局依据《北京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参照《北京市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来源:信用中国2025-04-07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和《云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则和基准规定(2023年版)》之规定,对该公司处罚款46.4万元。
来源:武汉市生态环境局2025-02-27
(牵头单位:执法支队)制定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开展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优化发展环境专项监督。公布施行《武汉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5-02-26
修订实施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加强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监督。推进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优化非现场执法手段,加强执法练兵活动。
来源:湖北省生态环境厅2025-02-25
来源:上海环境2025-02-18
2024年2月,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上海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明确,对于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较好的企业,且在2023—2024年未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未涉嫌违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提高直接发放配额比例
来源:四川省生态环境厅2025-01-03
与《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川环规〔2022〕4号)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g...详情如下:四川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不予、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落实包容审慎执法,提升执法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执法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2024-12-27
第十二条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的企业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整改要求,整改其不良行为;整改完成后,向作出评价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整改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4-12-24
完善《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配套制度,修订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及文书制作指南,联合最高检、公安部印发《办理污染环境犯罪案件证据指引》。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2024-12-17
三、对于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较好的企业,且在2024-2025年未受到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未涉嫌违反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处于审查、立案期间)的,在上述确定的直接发放配额比例基础上另外增加0.3或0.5个百分点
来源:湖北生态环境2024-12-11
2024年9月11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依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结合《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1年修订版)》裁量基准及《违反许可管理罚款幅度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