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市住建委前天
二、管理职责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绿色建筑活动的综合管理;负责绿色建筑相关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负责绿色建筑标识管理;负责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应在官网公布获得标识的绿色建筑。八、监管要求各级管理部门应当协同联动,加强绿色建筑全过程监督管理,指导、督促参建单位严格落实绿色建筑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严格查处有关违法行为。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2-02
详情如下: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项目的通知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各区发展改革委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5-10-22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二)鼓励建筑企业创新收益模式。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8-15
原文如下:关于印发《上海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目录及示范工程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文号:沪发改环资〔2025〕107号各区发展改革委、科(经)委、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交通委
来源:上海市发改委2025-08-15
详情如下:关于印发《上海市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目录及示范工程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各区发展改革委、科(经)委、经济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交通委,有关重点用能排放企业,有关节能减排服务机构
有关重点用能排放企业,有关节能减排服务机构:为落实《上海市发展方式绿色转型促进条例》《上海市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5-08-14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市数据局)(九)不断创新碳普惠激励机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市绿化市容局、市统计局)(四)稳妥有序提高有偿分配比例。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5-05-19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编制了建筑“光储直柔”应用技术导则,推进形成了一批建筑“光储直柔”项目试点,在推进建筑用能模式转变的同时,通过建筑与储能融合实现节约用地。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5-05-16
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2025-05-12
市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7部门已联合印发《上海市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新区相关部门将按照执行,加强对充电桩管理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5-04-18
(责任部门: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委金融办、市商务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生态环境局)五、提升国际服务能力10.推动国际互认。
来源:上海市发展改革委2025-04-01
2025年循环经济发展和资源综合利用专项扶持项目的通知,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围绕工业、城建、农林和生活等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和废旧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电产品的再制造项目,通知如下: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5-03-14
发展改革、财政、经济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交通、商务、文化旅游、地方金融、统计、市场监管、国资、数据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3-11
为推动我市充换电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电动汽车快速推广和产业升级,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财政局、市规划资源局、市公安局、市房屋管理局、市电力公司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3-10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负责按照本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指导新建住宅落实配建及安装条件预留要求;负责在具备道路停车条件的地方,结合道路合杆、架空线入地与合杆整治等,组织推进一体化充电设施建设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5-02-20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城管执法局、上海海事局)(二)强化行刑衔接。...(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二)建立定期会商机制。
来源: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1-16
(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协调单位:市发展改革委)2.告知承诺审批。...(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协调单位:市发展改革委)3.事中事后监管。从重前置审批转向更加注重事中事后监管。
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2025-01-14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水务局)33....(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屋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25. 持续推进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工作,实现“十四五”期间农民相对集中居住签约项目的建设和交付。(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