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镇江市司法局2024-08-23
第十三条【工业固废减量措施】 鼓励企业采取下列工业固体废物减量措施:(一)开展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二)非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自愿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三)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进行生产。
来源: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24-03-22
(二)无废企业: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信用记录良好,工艺技术先进,单位产品主要原料消耗水平低,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高,在固废减量产生、循环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方面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来源: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2-28
(二)无废企业: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信用记录良好,工艺技术先进,单位产品主要原料消耗水平低,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高,在固废减量产生、循环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方面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来源: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2-08
(二)无废企业:成立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正常经营且具有一定生产规模,信用记录良好,工艺技术先进,单位产品主要原料消耗水平低,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高,在固废减量产生、循环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等方面已形成具有示范意义且可推广的典型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