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5-12-11
方案提出,完善处置结构,新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原则上应大于3万吨/年。鼓励新、改、扩建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设施的企业,配备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水洗预处理系统,处理生活垃圾焚烧飞灰。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5-07-04
2024年,共有17家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单位,核准焚烧能力42.36万吨/年,较2023年增加3万吨/年,产能负荷为64.06%;共有10家危险废物集中填埋处置单位,核准填埋能力27.09万吨/年(其中刚性填埋场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4-29
完善处置结构,新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原则上应大于3万吨/年。引导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设施更好发挥作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有益补充的作用,重点处理贮存和填埋量大、类别单一的危险废物。
来源:通化市生态环境局2025-04-03
三、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一)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全市无已建成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设施。全市无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
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2025-01-13
拟新增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云南大地丰源环保有限公司“昆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焚烧二期项目”)规模为3万吨/年,在建含砷废物处置设施(个旧市鸡街镇危险废物填埋场建设项目)规模为408.75万m³。
来源:深圳市生态环境局2024-12-06
3.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填埋场的建设项目。建议社会资本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时,理性判断我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市场,充分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市场调研,防范投资风险。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2024-09-25
所有控制措施均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规范》(hj/t 176)相关规定。
来源: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4-07-23
2.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刚性填埋场以及新产生危险废物类别主要依赖填埋方式处置的建设项目。3.以跨省转入危险废物为主要来源的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
来源:辽宁省司法厅2024-05-16
第六十五条 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单位及自建焚烧处置单位应当实时公布二燃室温度等工况运行指标以及污染物排放指标、浓度等信息,并联网至属地生态环境部门。
来源: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3-09-08
2.建立平战结合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机制,将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生活垃圾焚烧处置设施等纳入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设施清单,保障突发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安全处置。
来源:湖北省人民政府2023-06-07
新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原则上应大于3万吨/年。可焚烧减量的不得直接填埋,可资源化利用的不应以焚烧、填埋、水泥窑协同等方式处置。打通焚烧残渣、废盐等危险废物资源化通道,减少危险废物填埋量。
来源:青山产业评论2023-03-08
01大协同与大冲击 危废与水泥窑的相爱相杀传统意义上,拥有专门专业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模式一直是工业废弃物处理的主流,但随着市场的扩容,包括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在内的一些协同资源化手段也参与到危废处理行业中
来源:安徽省人民政府2023-02-20
新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原则上应大于3万吨/年。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3-01-13
新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工业园区配套处置设施除外)处置能力原则上应大于3万吨/年,全面推行国家鼓励类利用、处置先进技术,持续推动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技术水平提升,促进危险废物专业化利用处置。
来源:贵州省环境保护厅2022-12-29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对黔东南州凯里市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项目变更“三合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全文如下: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黔环通60号)和《关于印发的通知》(黔环通201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审查,2022年12月22日我厅对黔东南州凯里市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项目变更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11-30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黔东南州凯里市固体废物(医疗废物、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项目工程投资10047.07万元,本项目为一次规划建成,包括建设焚烧车间、危废库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8-24
新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原则上应大于3万吨/年,并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填埋场所。工业危险废物年产生量大于5000吨以上的企业和1万吨以上的化工园区应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设施。
新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原则上应大于3万吨/年。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从严控制危险废物填埋场建设规模,有效降低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填埋量。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8-13
新建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原则上应大于3万吨/年。严格控制可焚烧减量的危险废物直接填埋。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22-08-02
新建的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设施处置能力原则上应大于3万吨/年,并应具备贮存相应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甲、乙类仓库和易燃性、反应性废物的预处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