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能源集团2025-12-12
土地属性情况、已建在建项目、敏感性影响因素等,明确本项目新能源开发建设条件和规模;调研巴丹吉林沙漠及周边煤源、水源等基本情况,分析煤电建设条件,明确通道支撑电源可建设规模;综合考虑受端市场空间、输电距离、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等多重因素影响
来源:电联新媒2025-12-09
综上,预计到“十五五”末期,全国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不低于35%,新能源发电量渗透率超过30%,新能源合理利用率不低于85%。这一阶段性目标的实现,需要全社会形成广泛共识。
来源:山西省发改委2025-11-13
计划确定;合理利用小时数按照风电、光伏近三年平均值确定;新能源平均厂用电率按照近三年全省平均水平确定;机制电量比例原则上按照新能源项目2022年7月至2025年5月非市场化电量平均占比确定;调节系数根据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设定
来源: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1-13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1-06
紧密围绕国家新能源发展目标,全面衔接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用户承受能力等要求,合理确定机制电量规模及比例。市场导向定价。
来源:电联新媒2025-10-28
例如,内蒙古作为“东数西算”枢纽节点,其2025年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达30%,为当地数据中心绿电直供提供了政策空间。第二,以行业分类精准施策。
来源: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0-20
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量规模综合考虑湖北省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用户电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每年动态调整。(二)分类组织。
来源: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0-17
来源:吉林省发改委2025-10-17
增量项目为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项目,第一年纳入机制电量比例参考原新能源非市场化比例暂确定为40%,第二年及以后根据国家下达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机制电价通过市场化竞价确定
来源:吉林发改委2025-10-15
增量项目:项目范围: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第一年纳入机制电量比例参考原新能源非市场化比例暂确定为40%,第二年及以后根据国家下达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
来源: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0-15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5-10-09
对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增量项目,每年根据国家下达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全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整体纳入机制电量的总规模。
来源:海南省发改委2025-09-29
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根据我省完成国家下达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情况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为引导新能源充分竞争,竞价时设置申报充足率下限。
来源: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9-28
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每年根据国家下达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方案实施后第一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与 2025 年新能源非市场化比例妥善衔接。
来源:辽宁省发改委2025-09-28
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每年根据国家下达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方案实施后第一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与2025年新能源非市场化比例妥善衔接。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9-28
来源: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09-26
每年根据国家下达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2025年竞价时纳入机制的电量总规模占增量项目上网电量的比例为55%,与现有新能源非市场化比例妥善衔接。
来源:海南省发展改革委2025-09-26
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根据海南省完成国家下达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情况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为引导新能源充分竞争,竞价时设置申报充足率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