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贺州天平之声2024-02-01
近日,昭平县人民法院宣判一起跨省区倾倒危险废物的案件,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人官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来源: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4-02-01
〔公益诉讼〕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有关机关和组织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机构组织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磋商,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磋商未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