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抚州日报2018-12-09
相比于传统的填埋和露天焚烧等垃圾处理方式,焚烧发电模式具有节约土地资源、处理速度快、减容减量明显、无害化处理充分、能源利用率高等优势。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8-12-07
第三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从建筑物内向外抛洒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二)从临街门店向室外清扫垃圾;(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投放垃圾,倾倒污水、污泥或者粪便;(四)露天焚烧枝叶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2-07
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树叶、垃圾及其他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市环保局、市农委、市财政局等按照职责分别负责控制农业源氨排放。调整农业生产投入结构,控制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2-07
严控秸秆露天焚烧。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秸秆肥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2018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4.5%。
7.其他面源污染控制(1)废弃物焚烧污染控制禁止园林垃圾及生活垃圾露天焚烧。产生的园林垃圾及生活垃圾不得露天焚烧,必须运至规定的垃圾处理设施进行无害化处置。...禁止露天焚烧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的物质或将其用作燃料。把有毒空气污染物排放控制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重要内容。
强化各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全覆盖网格化监管体系,加强“定点、定时、定人、定责”管控,在督查巡查过程中强化秸秆露天焚烧检查,自2018年9月起,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国土局、市煤炭局)11.严控秸秆露天焚烧。坚持疏堵结合,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秸秆肥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18-12-06
(市农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畜牧兽医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信委参与)21.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探索实行法治化管控、市场化投入、全民化行动的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各级党委政府有效解决秸秆露天焚烧主体责任,建立市(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严格落实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的“五定”措施。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2-06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在市区、建成区范围内露天焚烧物品产生烟尘污染物质、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2018-12-06
来源:北极星固废网2018-12-06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沥青、油毡、橡胶、轮胎、塑料、皮革、电线电缆、电子废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第三十二条 禁止下列污染环境的行为:(一)露天焚烧生活垃圾、沥青、油毡、橡胶、轮胎、塑料、皮革、电线电缆、电子废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二)使用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批准的设施焚烧处理固体废物
来源:广东人大网2018-12-06
第六十三条 地级以上市应当制定餐饮服务业的油烟、露天焚烧生物质、垃圾等产生烟尘和有毒有害气体的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二)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限制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三)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以及停止或者限制其他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生物质、垃圾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
第六十四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省人民政府应当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第七十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污染天气应急方案,依据预警级别,鼓励重点排污单位实施自主减排,根据应急需要可以采取强化道路保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加强施工扬尘管理、加大机动车和露天焚烧监管力度
建立网格化监管制度,严防因秸秆露天焚烧造成区域性重污染天气。到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市农业局牵头)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实现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来源:江苏省政府2018-12-05
四是以省环委办名义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针对发现的7处焚烧火点,及时通报当地政府,要求严格制止、严肃查处秸秆露天焚烧行为。
来源:北极星环保网2018-12-04
严禁露天焚烧、未经防渗处理随意填埋垃圾。制订完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分类整治方案,坚持“一处一策”,明确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并实行滚动销号制度。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8-12-04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牵头负责建成区内露天焚烧治理),市农业局(牵头负责建成区以外露天焚烧治理)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23.加强焚烧垃圾执法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