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23
年度市场电量直接交易合同电量、年度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合同电量除开展合同电量转让交易外,不再开展其他形式的转让交易。交易价格为代发、代用价格,其中出让的分月、分日、分时电量不应超过原合同分解电量。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22
来源: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22
开展绿电交易结算时,对应绿证收益根据新能源实际上网电量扣除机制电量后的剩余电量、绿电合同电量、用户实际用电量三者取小进行结算。(三)零售结算。...七、交易结算非现货环境下,发用电两侧解耦结算,经营主体合同电量和偏差电量以月度为单位,按照“月结月清”的原则开展结算,相关结算要求按照最新印发的非现货市场结算实施细则执行。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5-12-22
中长期交易合同电量按照合同价格结算,实际电量与中长期合同电量的偏差部分,现货结算运行期间按照现货结算实施细则执行;现货未结算运行期间(含未参与现货的燃煤市场化机组),偏差电量按照当日同侧市场化省内中长期全部合同对应时段均价结算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19
市场主体各时段转出合同电量不得超过其在交易执行月对应时段已达成且未执行的燃煤电厂、新能源电能量合同电量。...售电公司应根据代理用户需求电量在批发市场购电,并根据用户实际用电需求,执行月前完成与用户合同电量、电价调整。其中,合同电量不得低于已关联到用户的绿电交易电量。
来源: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19
各市场化电力用户和燃煤发电企业集中竞价交易达成的交易合同电量应不低于年度中长期交易合同电量的5%,鼓励新能源企业参与集中竞价交易。...(五)现货市场全电量按现货市场价格结算,中长期合同电量按中长期合同价格与中长期结算参考点的现货价格差值结算。
来源:首都电力交易中心2025-12-19
a.合同电量为必填项,为甲方的全部电量。绿电需求电量为甲方全部电量中的绿色电力需求部分,绿色需求电量需小于等于合同电量,且大于等于当月已签订的ppa协议电量。b.合同电量单位为兆瓦时,保留3位小数。
零售用户在保证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可追踪溯源的前提下,电能量部分按照“合同电量照付不议、偏差电量偏差结算”方式结算,环境价值按取小原则优先结算。...文件明确,批发用户按照“合同电量照付不议、偏差电量偏差结算”方式结算,绿色电力环境价值及补偿单独结算,环境价值按取小原则优先结算。批发超用电量按照超用电价结算,批发少用电量按照少用电价结算。
来源:黄师傅说电2025-12-18
这三者分别是绿电合同电量值,实际绿电上网电量值和用户实际用电量值。这种拆分相当于把一份绿电合约进行了电能量部分的金融结算以及绿电部分的环境权益价值物理结算。
来源:能源评论2025-12-18
二是探索开展金融输电权交易,锁定合同电量所需要的传输能力,对冲现货市场的阻塞风险,逐步形成更加灵活的跨省跨区输电通道容量分配机制。三是新能源输电通道的准许收入在跨区电网内部调剂余缺。
来源:四川电力交易中心2025-12-18
2026年在年度、月度、月内开展电能量(增量)交易的基础上,购方、售方月度、月内在批发市场绿电交易合同电量关联至零售用户前可开展转让交易,在同一场交易中一笔合同仅能开展发电侧转让或用电侧转让。
来源:陕西省发改委2025-12-15
、用电侧主体年度合同电量等比例分摊。...其中,燃煤发电考虑顶峰保供应和深调促消纳实际需要,各月各时间区间中长期合同电量占实际上网电量的比例需在合理区间,新能源发电各月中长期合同电量占实际上网电量(剔除机制电量)的比例需在合理区间;用电侧主体除机制电量外
来源:山东省发改委2025-12-15
第二十四条【绿电交易绿证收益】绿电交易电量绿证收益按照绿电结算电量与绿证价格计算,其中绿电结算电量按照当月绿电合同电量、发电项目上网电量(不含机制电量、跨省跨区外送电量)、用户结算电量三者取小的原则确定
来源:天津电力交易中心2025-12-15
储能交易采用发、用两侧耦合结算,即各合同时段结算电量取独立储能实际上网电量、电力用户用电量与储能交易合同电量的最小值。...独立储能在非合同时段对电网送电电量、合同时段超发电量以及合同时段交易结算电量与合同电量的偏差电量,按照天津地区燃煤基准电价上浮20%结算;合同时段少发电量按照交易合同价格的2%向电力用户支付偏差补偿费用
来源:湖北电力交易中心2025-12-15
为更好服务市场主体需求,降低售电公司在春节、国庆节长假期间偏差结算风险,2026年2、10月份除开展常规月度交易外,增开月度短周期交易,交易标的为该月非法定节假日合同电量。
来源:宁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5-12-12
月内合同转让交易连续开市,市场主体d-3日可转让d日至月底未执行的合同电量。
来源:天津电力交易中心2025-12-12
(二)零售用户用电量(扣除储能结算电量后)大于等于三方绿电交易合同电量时,其合同电量为三方绿电交易用电量。(三)利用三方绿电交易合同电能量加权平均价格作为交易合同加权均价计算偏差电价。详情如下:
来源: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2-11
年度双边协商交易和年度(多年)绿电双边协商交易,双方可协商调整当年分月合同电量、交易价格。年度集中交易合同电量不作调整。7.合同转让交易。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5-12-09
北京市新能源发电企业合同电量和偏差电量分开结算,合同电量按合同价格结算,偏差电量按照偏差价格结算。第二十一条 北京市新能源发电企业实际上网发电量与各类交易合同(购售合同)总电量的差值部分为偏差电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