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贵州省人大2024-10-11
第三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体现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等差别化管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
来源:安徽省生态环境厅2024-10-10
(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计价、计量收费制度。...(省财政厅、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省生态环境厅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财税政策支持,落实有利于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的税收、价格、收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