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天津电力公司2007-05-11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第二分院,各区县检察院主管领导,市电力公司副总师及以上领导,公司顾问、各部室主任、各单位党政、纪委主要负责人、电网建设工作主管领导以及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