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政府网2024-01-02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12月29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指出,到2035年,青海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838.7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37.1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来源:求是网2024-01-01
要在生态保护修复上强化统一监管,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监管制度建设,加强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督察执法。...坚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执法监管和保护修复,确保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坚决守住18亿亩耕地红线。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推动城镇空间内涵式集约化绿色发展。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2023-12-29
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加强荒漠化综合防治和推进“三北”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科学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严格落实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
来源:温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12-29
构建完善生态监测网络,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加强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县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的生态状况监测评估,强化生态保护修复监督评估。
来源:国家发改委2023-12-29
来源:聊城人大2023-12-27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生态保护红线内等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建设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场所和设施。
来源:莱西市人民政府2023-12-27
建设和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综合监测网络体系,布设相对固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监控点位,及时获取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数据。
来源:苍南县人民政府2023-12-26
五、调整优化各类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与当前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及其他各类管控线有冲突的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计划,近期项目优化调整建设用地范围,避让相关控制线;远期项目暂定的建设用地范围,应积极争取在后续控制线的调整中进行保障
来源:浙江人大2023-12-26
第二十条示范区应当严格落实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和历史文化保护控制线,实施分级分类用途管制。第二十一条本省优先保障示范区建设项目用地指标。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3-12-26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12月25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贵州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指出,到2035年,贵州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021.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612.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到2035年,浙江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876.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652.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67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6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
来源: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3-12-25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加强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动态监测,建立实行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3-12-25
到2035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872.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306.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04万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0.17万平方千米
来源:钦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12-22
对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相关法定保护区的输气管线、公路、铁路、输变电等项目,指导督促优化调整选线、主动避让;确实无法避让的,指导项目依法依规采用其他减缓措施。(三)加强产业绿色化低碳化发展指导。
来源:六安市生态环境局2023-12-22
来源:云南人大2023-12-22
第十二条省人民政府应当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的应用。
来源:中国政府网2023-12-22
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指出,到2035年,内蒙古自治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050.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3382.8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12月19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吉林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指出,到2035年,吉林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094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820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来源:北极星风力发电网2023-12-21
到2035年,内蒙古自治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050.0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3382.8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9.69万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