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4-03-27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福建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深化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协作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4-03-20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印发《福建省建材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计划“十五五”期间,产业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4-03-18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4年2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进一步优化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更好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环评制度是在发展中守住绿水青山的第一道防线,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支撑。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4-01-08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3年12月13日印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等十五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的通知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建设局、城管局(委)、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委、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4-01-03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福建省推进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试行)》,通过开展危险废物收集改革试点,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行为,加快补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管理短板。
来源:国能(泉州)热电有限公司2023-12-21
该公司根据专家意见对预案进行补充完善并成功通过生态环境局的技术评审,最终在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完成预案备案工作。
来源: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3-12-14
2023年12月13日厦门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厦门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
厦门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积极稳妥推进厦门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根据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印发的
来源: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2023-11-27
今年7月18日,福建省工信厅、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生态环境厅曾联合下发《福建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来源:生态环境部2023-11-16
为打击违法源头、摧毁违法网络、阻断违法链条,福建省生态环境厅(以下简称“省生态环境厅”)提级移送,将相关问题线索并案移交福建省公安厅(以下简称“省公安厅”)进一步侦办。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2023-10-17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22〕88号),结合《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三明市政府2023-10-17
三明市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等4部门《关于全面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意见》有关要求,全面推进水泥行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定本方案
来源:福建省自然资源厅2023-10-11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10月8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林业局等三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通知(试行)。...原文如下: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通知(试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
来源:福建省自然资源厅2023-10-10
10月8日,福建省自然资源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的通知(试行),通知指出,零星分布的已有水电、风电、光伏、海洋能设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管理,严禁扩大现有范围和规模
来源:中国环境APP2023-09-21
2023年6月,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改委、工信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的意见》,推动水泥企业实施全工序、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切实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蓝天幸福感
来源: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3-09-21
联系人: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固体处吴宝林电话:0591-88367175电子邮件:gtc@sthjt.fujian.gov.cn地址:福州市鼓楼区环保路8号邮编:350003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3年9月20
来源:福建生态环境2023-09-20
根据国家工作部署,今年以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人民检察院和省高级人民法院持续发力,开展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违法行为专项行动。
来源:泉州生态环境2023-09-15
泉州市安溪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以及《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调整的通知》,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2.6万元。
来源:厦门市生态环境局2023-09-15
厦门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全市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8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等
来源:泉州市生态环境局2023-09-04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函》(闽环规〔2023〕1号)要求,为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快绿色低碳转型,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