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临汾市政府2025-11-03
完善在用油品溯源机制,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非标油品问题线索进行追溯,依法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
来源:四川省政府2025-11-03
加快推进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年度任务,确保2025年11月底前完成治污设施改造主体工程,及早发挥减排效益。持续巩固低效失效设施排查治理成果,按照“边排查、边整治”原则,督促问题企业整治到位。...各市(州)政府切实承担起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攻坚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全社会自觉主动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
来源:辽宁省发改委2025-11-03
(一)主体范围。...《通知》和竞价公告内容向新能源增量项目主体告知到位。
来源:光伏們2025-11-03
基地项目选址原则上以单个县域为单元,也可结合周边县域资源及建设条件跨县域整合规划,实施风光一体化布局建设,单个基地项目规模不低于50万千瓦,投资主体要相对集中,切实提升能源供应稳定性和综合开发效益。
来源:重庆电力交易中心2025-11-03
发电侧暂为直调燃煤电厂(含入市自备电厂)、新能源场站,其中新能源场站自2026年起参与现货电能量交易:用电侧为电力批发用户、售电公司和电网代理购电其中配售电公司的增量配电网售电业务和市场化售电业务以两个独立主体身份参与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25-11-03
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公司从包头第二热电厂发展为拥有19个发电主体、可控装机容量1327.62万千瓦的大型综合性能源公司。
关于市场价格异常风险防控,文件提出,各经营主体原则上以市场注册主体为单位独立进行报价,各经营主体间不得通过口头约定、签订协议等方式串通报价。有多个发电厂组成的发电企业进行市场交易,不得集中报价。
配售电公司的增量配电网售电业务和市场化售电业务以两个独立主体身份参与电力现货市场。
来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2025-11-03
0313-5812176电子邮箱:gyxzjjbgs@163.com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来源:首都电力交易中心2025-11-03
内容,首都电力交易中心组织编制了《北京市电力直接交易结算指引(2026年)(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一)、《北京市电力零售市场购售电合同(2026年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二),现面向市场主体公开征求意见
已注册入市但尚未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的经营主体,实际用电量或实际发电量按偏差电量结算处理。...其中,《北京市电力直接交易结算指引(2026年)》适用于北京地区的电力中长期交易结算(包括发电企业、售电公司、批发用户、零售用户),主要明确经营主体常规电力交易、绿色电力交易相关量价清分结算流程、结算方法等内容
来源:北极星储能网2025-11-03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1日,青海哇让抽水蓄能电站主体工程正式开工。
来源:广东电力交易中心2025-11-03
;(二)因主体自身原因导批发交易合约解约产生的争议;(三)其它与电力批发市场交易相关的争议。...北极星电力市场网获悉,10月31日,广东电力交易中心印发实施《广东电力市场经营主体争议举报投诉工作指引》的通知。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5-11-03
目前,该应用已覆盖杭州市2553家重点用能主体,包括1735家年用能1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工业企业、818座年用电量超100万千瓦时的公共建筑。2023年,杭州市入选国家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
该公司还常态化开展属地企业绿电绿证购买需求摸排,精准对接市场主体交易意向;在各供电营业厅设置绿电宣传专区,组织员工走访重点企业,了解客户需求,为绿证交易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来源:辽宁省发改委、国网新能源云2025-11-03
(一)主体范围。...通知》和竞价公告内容向新能源增量项目主体告知到位。
来源: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5-11-03
备案机关须以自然人为投资主体分别备案。备案后,电网企业应当及时主动将备案信息提供给投资主体。非自然人户用、一般工商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由投资主体备案。
来源: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5-10-31
新经营主体:新能源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原经营主体:售电公司、电力用户。(九)增开本市绿色电力交易。...初期,参与绿色电力交易的发电侧主体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条件成熟时,可逐步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其他可再生能源。2.明确了经营主体参与本市绿色电力交易的经营主体包括:新能源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
鼓励经营主体签订一年期以上的电力中长期合同。各类经营主体应综合考虑合同执行情况及市场变化因素,合理签订中长期合同。...新经营主体:新能源发电企业、售电公司、电力用户。原经营主体:售电公司、电力用户。(九)增开本市绿色电力交易。
来源:陕西发改委2025-10-31
(二)申报主体责任各竞价主体应依法合规参与竞价工作,不得滥用市场力操纵价格、串通报价及扰乱竞价秩序。...(二)竞价主体及资质1.主体范围2025年6月1日(含)后全容量并网的新能源项目,不含已纳入机制范围的项目。2025年首次竞价时,项目全容量并网时间应为2026年12月31日(含)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