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01-15
根据《规划》,到“十一五”期末,全省县及县以下年人均用电量超过2000千瓦时,农村年人均用电量超过1000千瓦时,建成8个新农村电气化示范县、80个新农村电气化示范乡(镇)、800个新农村电气化示范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