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6-02-02
初期,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新能源项目、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项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参与现货市场,其上网电量部分以“不报量不报价”方式,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现货市场,具备相关技术条件后可“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
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项目、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以“不报量不报价”方式参与现货市场时,中长期合约电量按中长期合约价格结算,并结算所在节点与实时市场统一结算点电价差值,上网电量与中长期合约电量的偏差按照机组所在节点实时出清电价结算
来源:吉林省能源局2026-02-02
试行)(征求意见稿)为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更好满足企业绿电用能需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发改委2026-01-28
河南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细则河南省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细则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
来源:安徽电力交易中心2026-01-26
来源:国家电网报2026-01-23
《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等政策引领我国分布式电源快速发展。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1-19
州、市发展改革委,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
来源:中能传媒研究院2026-01-16
9月,两部门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明确,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对电力系统提供的稳定供应服务,就近消纳项目公平承担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等费用;未接入公共电网的项目,不缴纳稳定供应保障费用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2026-01-15
二连浩特市发展改革委,内蒙古电力公司、国网蒙东电力公司: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能源局2026-01-15
绿电直连项目负荷不得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附件政策解读内容一、编制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25〕65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
来源:中国电力报2026-01-15
2025年9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以下简称“1192号文”),通过明确价格机制和费用分摊原则,为绿电直连提供了制度保障。
来源: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6-01-14
合规缴纳相关费用,绿电直连项目应按国务院价格、财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缴纳输配电费、上网环节线损、系统运行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具体缴纳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
来源:中国能源观察2026-01-12
《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明确,完善新能源价格形成机制,提升就近消纳经济性。
来源:北极星电力市场网2026-01-09
一、背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以下简称“1192号文”),以“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
来源:电联新媒2026-01-05
在新能源电价机制改革,如《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
来源:山西省能源局2026-01-05
(九)费用缴纳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相关价格机制按《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能源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5
来源:高工储能2026-01-05
更重要的是,2025年9月份发布的《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明确了就近消纳项目的价格机制,实行按容(需)量缴纳输配电费,下网电量不再缴纳系统备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