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政协网2013-12-04
《反垄断法》作为竞争政策最重要的法律工具,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做出了禁止性规定,对于行政垄断的专章规定,是中国反垄断法不同于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显著特点之一。
来源:中国国防科技信息网2012-12-27
司法部的结论认为,无论是上游市场的特定商品和服务还是下游的电力市场,拟定的联合采购协议都不可能限制竞争。
来源:中电新闻网2012-01-16
人为垄断是指在目标市场内,一定主体利用某种权利排除和限制竞争,形成垄断的市场结构。
来源:中电新闻网2012-01-12
来源:中国工商报2011-10-12
因此,电力公司仅仅属于对公用权的不当使用,不应以限制竞争定性。...为了防止电力系统利用这种地位限制竞争,避免在电力行业产生具有垄断性质的利润,物价部门对电力器材加价率实行了最高加价率的限制。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2008-08-06
因此,申报标准要科学、合理,既能够将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纳入申报范围,又避免将过多的对市场竞争没有影响的经营者集中纳入申报范围。...第四条 经营者集中未达到本规定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标准,但按照规定程序收集的事实和证据表明该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进行调查。
来源:新华网2008-01-18
其中包括:相互协调,保持价格一致;拒绝其他小型竞争对手以合理价格获取能源;对长期用户收取更高费用,以保证利润;支持对新公司设定烦琐而昂贵的合格标准以限制竞争。
2004-08-11
链接 国家工商局的《在华跨国公司限制竞争行为表现及对策》报告中指出:“从调查情况看,在华跨国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具有明显的市场优势地位,有的还占据绝对垄断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