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极星电力网2019-10-29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预警级别实施相应的应对措施,可以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物拆除施工、停止露天烧烤、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第六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排污单位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或者限产、停止工地土石方作业和建筑拆除施工等强制性应急措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